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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亿元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殷琪惠 实习生刘贝贝)5月1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全力支持我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推动我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我省于近日下达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2.96亿元,全年资金总量达到30.9亿元,较上年增长7.7%;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2亿元,全年资金总量达到18.4亿元,较上年增长15.7%。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革命老区的革命遗址保护、革命纪念场馆建设改造、烈士陵园维护改造、老红军及军烈属活动场所建设维护,以及改善革命老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则由各设区市、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用于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区保障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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