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近年来,大余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余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巧用“加减乘除”法,寻求青少年法治教育“最优解”,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送法入校做“加法”
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大余法院结合实际工作需求,拟定《大余县人民法院关于推广“圩日法庭”的工作方案》。该方案细致划分了“护苗”任务,把具体任务交由对口部门负责,选派“精兵强将”,高质量配备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将原有11名法治副校长增至30名。
探索订单式靶向普法。根据学校和社会反馈的热点问题及办案情况,大余法院制定针对性普法总订单,集中围绕未成年人日常生活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结合不同学校的普法个性需求,搭建“法院+学校”普法内容订单加工机制,形成分门别类的“靶向式”普法清单。
开展调研式精准普法。挂点法治副校长主动到学校、教育局等走访调研,了解普法需求,分析研判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确定普法方式。同时,加强对所办案件的梳理、排查,对发现的高发现象和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化解思路和办法。
普法距离做“减法”
组织现场讲法。以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法治家长会等活动为契机,通过现场演示、以案说法、知识解读等形式,围绕交通安全、反诈骗、禁毒、防性侵、校园欺凌、防溺水、安全保卫等安全防范知识及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引导师生、家长沉浸式进行司法体验、互动式学习法律知识,最大程度提升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成效。
开设普法专栏。根据不同年龄层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把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综合运用官微、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切实为辖区青少年提供“以案释法、主题宣讲、媒体传播、实地体验”法治宣传教育平台。
就地巡回审判。将“圩日法庭”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庭审、授课、交流、普法“四合一”的形式,把法律“种子”种进未成年人的心里。今年以来,大余法院开展“圩日法庭”进校园活动5次,覆盖学生2万余人次,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普法方式,持续推动法治教育走深走实。
打造亮点做“乘法”
打造“3+N”宣传模式。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形成“3+N”(法治课堂、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依托“圩日法庭”开展N种活动)的校园普法教育宣传模式,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走新更走心。今年以来,大余法院组织开展“圩日法庭”巡回审判、法治宣讲活动1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打造视频普法模式。拍摄制作“尧法官说法”“看剧说法”等普法小视频,重点推送涉教育、医疗、育幼、婚姻家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典型案例,为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以来,大余法院拍摄系列普法短片,获得5万余人次观看、7万余次点赞。
打造沉浸式普法品牌。联合团县委、县教科体局、县妇联等部门推出“蒲公英普法小剧场”普法品牌,针对在校师生不同年龄段群体特点,开展体验式、沉浸式的普法宣传,让师生乐在其中、学在其中。
深化关爱做“除法”
柔性化解少年家事纠纷。启用圆桌式家事审判法庭,用好单面镜观察室、亲子活动室、沙盘分析室等,将心理疏导、干预融入案件审判,实现从单纯的案件审判向情感修复、亲情弥合转变,有效增强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认同度及履行判决义务的自觉性。
强化司法建议工作实效。为进一步延伸审判触角,大余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大余法院发出2份涉未成年人司法建议书,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用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今年4月,在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问题的离婚案件中,大余法院发出赣州市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用温暖有力的文字,要求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子女的关爱、陪伴和心理疏导,让孩子免受家庭纠纷的困扰。
刘向平 谢 敏/文
(图片由大余县人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