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本县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特点,强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司法保护屏障,以“个案办理-类案梳理-社会治理”为主线,深入推进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保护野生动物法治意识。
该院筛选近三年以来办理的非法狩猎案件和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件,从犯罪工具、犯罪地点、所涉野生动物及流向、行刑衔接情况等方面,对案件进行清单化梳理,发现乡镇村民对禁猎通告认识不足、猎获动物多流向本地餐饮业、行政部门线索掌握不及时等问题较为突出。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实地走访部分乡镇,对县域个别餐饮企业进行摸排,并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行政机关代表等开展公开听证,针对野生动物流向餐饮企业监管、执法部门协作配合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为推动检察建议落实,该院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对县域2家加工制售“三有”野生保护动物的餐饮企业没收违法所得4190元,并处罚款1.6万余元;与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有关乡镇政府强化线索沟通移送,对于行政机关难以把握违法与犯罪边界、无法确定是否需要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联合县公安局进行案件分析研判,有效减少行刑衔接倒置,避免程序空转。(邵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