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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学期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实行“阳光分班”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芳)8月1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24年秋季学期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实行“阳光分班”。

  “阳光分班”工作原则上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尚不具备信息化分班技术的地区可以以学校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阳光分班”坚持均衡原则,确保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大体相当,师资配备合理均衡。坚持公开原则,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随机原则,采用先随机确定学生、后随机确定任课教师团队方式组建班级;严禁通过组织入学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分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子女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坚持稳定原则,分班结束后,起始年级学生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级建制的,学校需制定调整方案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024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应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完成。分班过程须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程录音录像、过程性资料存档备查。分班结果须第一时间公开。对于分班后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也须按照“阳光分班”要求随机均衡分配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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