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朱晨欣)近日,省司法厅印发《江西省涉仲裁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从源头治理涉仲裁信访投诉举报问题,强化涉仲裁信访投诉举报的形势分析和监督指导,依法维护涉仲裁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秩序。《办法》的印发,标志着我省在全国率先构建起权责明晰、流程规范、依法处理的涉仲裁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
《办法》按照涉仲裁信访投诉举报的不同性质和涉及内容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将反映事项细分为涉法涉诉问题、仲裁机构登记管理问题、仲裁机构内部管理问题和仲裁从业人员执业问题等四个类别进行登记,分别依法按不同途径进行处理。
《办法》将涉仲裁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分解为接收、登记、审查、受理、转办、处理、督办及反馈等八个环节,并对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规定,确保涉仲裁信访投诉举报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此外,还建立了处理单位向转办单位反馈机制,转办单位对处理单位、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督办机制,推动涉仲裁信访投诉举报及时实质化解决。
据悉,省司法厅将定期对全省涉仲裁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判分析问题,对普遍性问题发布工作或风险提示,对个案问题专项督促整改,不断提升全省仲裁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