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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债权转让清单

  (转让基准日:2024年4月3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根据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编号:ZR-JXNS-WanLi2024001号 COAMC赣-2024-A-04-001),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以下债权(具体见《债权转让清单》,以下统称标的债权)已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标的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及其变更协议、担保合同等所有相关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为此,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标的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前述债权转让的事实。本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作为标的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相应的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借款人、相应的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此通知及公告

  转让方: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磨盘山北路18号(湾里农商银行),联系人:象先生 联系电话:0791-83766089

  受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402号13-14层,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91-87703131

  注:1.债权转让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2024年4月3日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的欠息及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承继人的义务或者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4.具体的债权及担保金额以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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