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强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云南省曲靖市等地接连被曝建筑垃圾私拉乱倒、跨区域非法倾倒频发等问题,让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很受伤”,引发社会关注。
长期以来,建筑垃圾处理是困扰城市的一大难题。数据显示,去年我国建筑垃圾占城市垃圾总量的40%以上,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超过30亿吨,预计明年将达到40亿吨。然而,现实情况是,一些地方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停滞不前,违规设置弃土场,露天堆放各种建筑垃圾。更有甚者,一些地方存在源头管控虚化弱化、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同时,有的企业不了解法律法规,选择非法途径处置建筑垃圾。当然,也有些地方因财政资金短缺,导致在环境治理方面选择不投入、少投入、慢投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可见,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是实现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必由之路,城市建设与垃圾处理应并重。当前,需要全社会提高认识,政府全面统筹规划、鼓励技术创新、健全法律法规等,通过疏堵结合,提升建筑垃圾城市治理的综合水平。
具体来讲,一方面,政府部门应提升建筑垃圾消纳能力,将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征地及建设问题当成重点重大民生项目,加快推进;另一方面,鼓励技术和模式创新,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模式的推广应用,将技术领先、运营稳定、产品优质的企业项目纳入“白名单”,加大对行业骨干企业以旧换新更新设备的政策倾斜力度;同时,应搭建建筑垃圾数字平台,居中调剂消纳关系,让建筑垃圾实现智能化、信息化管理,以缓解当前建筑垃圾处置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