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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赋能城乡融合发展

昔日“闲散地” 今日“聚宝盆”

  本报全媒体记者 吕玉玺

  “大楼通过招商吸引酒店、餐饮企业、农产品加工车间等商家入驻,去年获租金63万元,村民人均分红3300元。这两天又有新企业入驻,今年收入还会略有增加。”8月22日,鹰潭市余江区邓埠镇站前村党支部书记陈雪玲告诉记者,站前村竹溪邓家紧邻城区,村里将闲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由村里成立集体合作社并摘牌,再组织村民共同出资建设租赁商业楼,由村民每人出资1万元至2万元作为股金入股,实现了村民对村集体资产的“人人持股”。

  如今,该村闲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资源成了资产,资金成了股金,村民也变成了股东,村集体收益大幅提高。

  “闲散地”如何变成村民、村集体增收的“聚宝盆”?

  2015年、2020年,余江区两次被列为全国宅改试点县(区)。特别是2020年鹰潭市被列入首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以来,余江区找准城乡融合发力点,结合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农村产权抵押担保等创新举措。

  “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是乡镇,乡镇发展的落点是产业,产业发展又需要立足土地,因此如何利用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重点。”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余江分局局长聂荣华说,土地入市就是将乡镇腾退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投入市场,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样的出租、转让、抵押等权能,明确了入市主体、入市程序、出让年限和转让抵押的要求,土地可以在一二级市场进行流转,打通了城乡土地同等上市、同地同权制度通道,充分释放闲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要素价值。

  经过几年的探索,余江区先后出台了《鹰潭市余江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决议暂行办法》《鹰潭市余江区集体建设用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鹰潭市余江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异地调整入市实施办法》等12项有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相关制度,特别是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储备机制和创新就地、异地入市两种途径,有效激发乡村闲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潜力,拓宽了村民财产收益渠道。同时,土地所有权人还是村集体组织,且有持续的收益,村民没有一次性出售产权的心理负担,支持力度远高于土地征收。

  精密制造产业是余江区的传统产业,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原来作坊式生产管理的中小微企业扩产和转型升级没有空间,上下游中小企业难以聚集发展。为解决用地难题,余江区利用改革试点机遇,将锦江镇前进村废弃的94.5亩红砖厂纳入就地入市地块,将潢溪镇桂林村闲散的20亩集体建设用地异地调整入市,合计114.5亩,作为第一期锦江镇入市产业园工业标准厂房项目用地。聂荣华介绍,产业园可容纳精密制造规上企业40余家,企业全部入驻后,预计工业总产值超30亿元、税收可超1.5亿元,提供就业岗位3000个以上。

  工矿废弃地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纳入入市范围,有效盘活了闲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提升了存量建设用地价值和利用效率,为农业物流仓储、农产品初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健康养老、家庭工厂、手工作坊、电商等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加快助推乡村振兴。聂荣华说,目前,余江区依托闲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有各类产业下沉车间47个,吸纳就业2300余人。

  截至目前,余江区已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51宗、面积561.52亩,入市价款5485.15万元。通过土地入市,余江区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工业发展,盘活了零星建设用地,缓解了工业用地难的问题。村民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分享发展成果,拓宽了收入渠道,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要素保障,为城乡融合奠定了产业基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顺利破局落地,有力推动了余江区城乡融合发展,全域一体化城乡融合发展格局正加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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