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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裏”要分清

  □ 曾秋华

  近日,笔者见一古戏台上一副手写繁体字对联有“萬裏江山”一词,“裏”在此不能用繁体字,当为“里”。想起名人故里匾额或石碑上也常有写作“××故裏”的,其中的“裏”也应为“里”。

  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裏”都是“里”的繁体。

  “里”是会意字,由田、土会意,本义为居所。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里,居也。从田,从土。”《诗经·郑风·将仲子》“将仲子兮,无逾我里”中的“里”,即指居所。“里”引申指民居的区域、街坊、故乡,如“乡里”“邻里”“里弄”“故里”等;又引申指古代基层官吏,如“里长”“里司”“里吏”“里正”等;还引申为长度单位,如“千里”“公里”“里程”。

  “裏”是外形内声的形声字,上下部分为“衣”,为形旁,表示其意义与衣服有关;中间的“里”为声部,表示其读音。《说文解字》:“裏,衣内也。从衣,里声。”后来,“裏”又演化出左形右声的异体字“裡”。“裏”的本义是衣服的内层,如《诗经·邶风·绿衣》:“绿兮衣兮,绿衣黄里(裏)。”“裏”后来引申为表方位,与“外”相对,如“里(裏)面”“里(裏)外”“里(裏)应外合”“由表及里(裏)”等;引申指在某一范围之内,如“这里(裏)”“那里(裏)”“哪里(裏)”等;引申为表时间,如“夜里(裏)”“日里(裏)”;后又由表方位引申指内行等,如“行家里(裏)手”。

  1956年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将“里”作为“裏”的简化字,从此,“里”既承担自身原有的意义,也承担“裏”的所有意义。

  但是,在需要使用繁体字时,如在书法创作中,若“里”字表居所或其引申义,则写作“里”;只有表“裏”的意义时,才可写作繁体字“裏”或异体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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