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水县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国有林+集体林”合作经营共建方式,大力实施国有林场国村联营、租山造林等场外造林,实现国有林场人才、技术、资金、管理优势与乡村集体林地资源优势的有机结合,激发国村联营联动造林积极性。
凝聚共识强根基,“两山”转换增动能。该县以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换通道为目标,利用“国有林+集体林”造林模式推进森林“四化”建设,发展生态阔叶林基地、油茶种植和林下经济,重点对高铁、高速公路沿线乡镇进行树种更新和林相改造,大面积培育珍贵树种,改善黄土荒坡现状。
探索造林新模式,集体林地添活力。该县推进国有林场场外造林,鼓励林农或村集体以林地作价入股,林场以资金和技术入股,由林场经营管理,建立“林权变股权、林农变股东、收益有分红”的股份合作运行机制。同时,针对部分林农和村集体赞成按国家公益林补偿标准租赁造林的情况,创新租金支付方式,解决租赁林地租金支付问题,力促林农和村集体利益最大化。
示范引领促发展,乡村振兴焕生机。该县推进“国有林+集体林”联营合造,聘请当地群众参与造林务工,吸纳2000余名农村劳动力直接参与造林工作,解决农民家门口就业问题。同时,通过林地租赁和赎买形式,支付当地村民或村集体700余万元,有效增加了林农收入,壮大了村集体经济。(丁慧芹 万 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