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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供销系统老物件及有关影像资料的公告

  为申报全国供销合作社传统教育基地,更好地保留供销系统传统影像资料、宣传供销工作,弘扬供销优良传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特向社会公开征集供销系统老物件及有关影像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主要是征集与南昌市供销系统发展相关的、反映我市供销系统改革变迁的影像、文献资料以及与全国供销系统发展相关的历史老物件。

  二、征集内容

  (一)历史老物件类(全国范围)

  1.具有历史沉淀和展示价值的代表性物品,包括票证、牌匾、印章、报刊、书籍、档案、文件、荣誉证、工作证、职称证、社员证、股票、股金证、票据、借据、笔记本等。

  2.具有独特地位和历史价值的小型设备或生产工具、劳动用品,包括营业柜台、办公桌、算盘、称、扁担、货郎担、马灯、工作服(鞋、帽)等。

  (二)影像及文献资料类(全市范围)

  1.影像资料:各级领导、劳模及先进人物参加系统内外各种会议、调研视察的照片和影像资料、录音以及与南昌市供销系统相关的历史照片、视频、录音等。

  2.文献资料:与南昌市供销系统相关的著述、手札手稿、文稿、账本、信函、电报、市县供销合作社公开出版的年鉴、社史、社志,以及历史文件、章程、历史书籍等,尤其是与重大事件、重要会议有关的物证。

  三、征集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月16日。

  四、征集要求

  1.入选的历史老物件及文献资料归征集单位所有;

  2.入选的影像资料归原所有人,征集单位拥有使用权;

  3.征集老照片及影像资料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无权属纠纷,不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行为;

  4.征集的老照片、视频应附上相关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活动内容、提供人单位、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5.照片和视频:可选取电子发送方式,将影像资料及文字说明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注“供销系统老物件及有关影像资料征集”;

  6.历史老物件及文献资料:先发30秒视频初审后,再选取邮寄或当面交付方式。

  五、征集方式

  本着史料和文物持有人自愿的原则,采取无偿捐赠、有偿转让等多种形式征集。所有征集物品将经评审专家组筛选审阅,征集物品及影像等资料从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即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未获奖征集物品及影像等资料根据评审专家评定出的历史价值决定是否留用。

  六、奖励措施

  对遴选出的优秀物品,将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受让金:

  1.特级,1名,转让金额10,000元;

  2.一级,3名,转让金额5,000元;

  3.二级,5名,转让金额3,000元;

  4.三级,10名,转让金额1,000元;

  5.四级,20名,转让金额500元。

  详情咨询:张  丹

  联系电话:0791-86760059

  征集邮箱:fj18172895687@163.com

  纸质资料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婺源路1020号南昌供销大楼北楼21层  张丹,电话:0791-86760059。

  南昌供销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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