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7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卖药必扫码 买药先验码

本月起,我省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无码不付”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洪怀峰)4月4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我省自4月1日起全面实施医保药品“无码不付”新规。根据最新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方案》,全省定点零售药店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须扫描药品追溯码方可进行医保结算。

  药品追溯码相当于药品的“电子身份证”,是每盒药品唯一的身份标识。通过“一药一码”管理,可实现药品全流程追溯,有效防范“回流药”、假药等安全隐患。目前,我省追溯系统已覆盖全省12个统筹区,接入定点医疗机构22470家、定点零售药店11219家,实现100%全覆盖。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规实施后,参保群众在定点药店购药时需注意:只购买包装有追溯码的药品;结算时确认扫码是实际购买药品的追溯码;坚持索要购物小票;养成验码习惯,避免购买“回流药”;发现购买到问题药品要及时维权;妥善处置空药盒,防止信息被盗用。

  “这项措施既能保障用药安全,又能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该负责人表示,各定点药店必须严格落实“应采尽采、依码结算”要求,确保实现“码随药走,药随人走”的精准管理。同时提醒参保群众购药时牢记“卖药必扫码,买药先验码”原则,共同守护用药安全防线。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学校自办标准化食堂,财政来兜底——~~~
~~~
~~~
~~~本月起,我省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无码不付”
~~~
~~~
~~~
~~~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
   第04版:天下
   第05版:视线
   第06版:综合
   第07版:民生
   第08版:映像
   第09版:新论
   第10版:智库
   第11版:评论
   第12版:公益广告
校园餐成为“幸福餐”
47秒生死营救
机器人进校园
卖药必扫码 买药先验码
车管所搬进了汽车城
开在帕米尔高原上的“就业之家”
鄱阳县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筛查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