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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台移动源排放管理新规

  本报南昌讯 (全媒体记者康春华)近日,南昌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关于加强高排放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的通告》,5月1日起划定约1500平方公里区域实施限行管控。

  新规精准划定管控区域,以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等为核心,涵盖南昌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及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重点区域。在机动车管控上,秉持“严管高污染车辆”原则,全天24小时禁行排放黑烟等污染物车辆,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通行。非道路移动机械则采取“分类管控、逐步淘汰”策略,明确阶段性淘汰目标,7月1日起禁用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机械,12月1日起禁用国二排放标准机械,同时施工单位需通过“码上进出”小程序核验机械信息,从源头杜绝高排放机械进入工地。为保障政策落地,南昌市构建“源头管控+执法保障”体系。机动车违规将面临200元罚款并记1分;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使用,责任方将被责令改正并处500元至5000元罚款,施工单位未履行核验责任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据测算,新规实施后,每年将削减大量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排放,对改善PM2.5和臭氧浓度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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