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还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这一事实必须厘清。”近日,在办理一起最高检、公安部等5部门联合督办的侵犯著作权案时,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案团队针对其中的争议难点,与宣传、法院、公安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商讨,并聘请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
该院加强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定《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规定》,对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中遇到的难点争议点,召开联席会议,围绕证据“三性”、案件定性、量刑等方面进行充分交流,形成共识。
在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中,该院开展“一案四查”,同步审查是否涉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线索,以点带面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力,依法妥善办理2件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
此外,该院深化“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检察实践,注重从案件办理中深入挖掘行业“通病”,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份,助推相关部门预警防范、堵漏建制,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
2023年以来,该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作用,在加强对外协作、深化综合履职、推动社会治理方面下功夫,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7件69人,起诉7件24人,促成侵权人向知识产权权利人赔偿200万余元。(伍思成 谢洁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