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赣江新区讯 (全媒体记者杨静)日前,赣江新区出台《赣江新区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小额工程建设装上“清廉锁”。
《细则》从小额工程项目的决策与建库管理、审批、交易、建设监管、竣工验收以及资金管理与使用、监督检查等环节,构建全生命周期监管。
《细则》明确,项目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碰头会、工作领导小组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替代集体决策,决策程序依投资规模而定。建立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库并动态管理,严禁违规决策上马“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半拉子工程”。
《细则》要求,基层项目必须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赋码,严格实行一项目一代码制度。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鼓励将同一建设单位的多个同类型、建设内容相近或涉及农村“小散多”的项目实施打捆报批。
为杜绝“拆分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细则》对项目交易、建设监管、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等进行了规范,要求严格按项目批复的内容和审定的预算组织施工单位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和增加建设内容,不得随意变更规划方案、工程设计、工程量,不得搞“阴阳图”“报大建小”、突破工程概预算,不得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不得拖欠工人工资,不得违法违规更换项目管理人员。
《细则》还把小额工程监督搬上“云端”,要求新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完善行业部门在线监管功能,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度,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可预警、可调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