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永修县人民法院以第54个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开展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
在永修县燕山管理区,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非法制造枪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张某金涉嫌使用禁猎工具猎捕国家“三有”动物,并被检察机关诉请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法官在现场以案释法,警示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同日,该院联合多部门开展普法宣传,结合典型案例阐明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树立环保意识。
“从巡回审判到街头普法,我们始终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永修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袁 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