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厅向大会报告202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和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五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动力,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迎难而上、奋力拼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79.2亿元,为预算(汇总数,下同)的99.7%,增长0.4%,总量位居全国第16位,前移1位。其中,税收收入1969.7亿元,增长0.7%。分税种看:增值税1012.9亿元,增长3.6%;企业所得税249.8亿元,增长6.8%;个人所得税97.5亿元,增长13.5%;城市维护建设税124.6亿元,增长2.5%;契税102.4亿元,下降27.4%,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低迷,及落实契税优惠政策。非税收入1109.5亿元,下降0.04%。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26.9亿元,为预算的102.8%,下降3.5%,主要是2024年中央增发国债补助用于水利、高标准农田和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以及注入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等一次性支出较多,剔除此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3亿元,增长0.6%;教育支出1412.8亿元,增长1.4%;科学技术支出287.3亿元,增长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3.9亿元,增长7.8%;卫生健康支出705.5亿元,增长3.6%;节能环保支出249.1亿元,下降2%;农林水支出776.2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1.5亿元,分别下降19.7%和28.8%,主要是受2024年中央增发国债补助支出较多影响;交通运输支出301.2亿元,增长6.1%;债务付息支出148.7亿元,增长1.1%。
中央对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3577.2亿元,剔除2024年增发国债补助等一次性因素后,同口径增长3.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一般债务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为全省总收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中央支出、调出资金、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结余等为全省总支出。收支平衡,具体金额待决算完成后报告(下同)。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92.7亿元,为预算的75.5%,下降12.2%。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81.3亿元,为预算的116.1%,下降2.7%。收支下降,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中央对我省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299.6亿元,增长18.8%,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增长较多。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专项债务收入等为全省总收入。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加上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年终结余等为全省总支出。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5.4亿元,为预算的145.4%,增长31.2%,主要是部分市县国有企业利润和产权转让收入增长。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4亿元,为预算的70.8%,下降16.5%,主要是部分市县加大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力度,减少对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中央对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补助6744万元,下降0.4%。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为全省总收入。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加上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等为全省总支出。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35.8亿元,为预算的102%,增长5.7%。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603亿元,为预算的98.6%,增长5%。本年收支结余132.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610亿元。
(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8.7亿元,为预算的100.5%,下降3.1%。其中,税收收入408.2亿元,下降0.4%;非税收入130.5亿元,下降10.6%,主要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和罚没收入减少。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3亿元,为预算的84.5%,下降11.9%,主要是:2024年一次性安排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支出和中央增发国债补助支出较多,2025年收回以前年度部分资金需按规定冲减支出,剔除上述因素后,同口径增长0.2%。同时,严审严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加大盘活资金力度,节省的资金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6亿元,下降4.2%;教育支出215.3亿元,增长2.2%;科学技术支出20.8亿元,增长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8亿元,增长5%;卫生健康支出41.1亿元,下降16.6%,主要是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较多;节能环保支出12.4亿元,增长28.7%;农林水支出37.1亿元,下降20.3%,主要是2024年中央增发国债补助安排水利建设资金较多;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亿元,下降71.2%,主要是2024年中央增发国债补助安排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资金较多;交通运输支出57.8亿元,下降9.6%,主要是2024年中央交通运输领域补助资金较多;债务付息支出21.3亿元,下降4.8%。同时,省级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3149亿元,剔除2024年中央增发国债补助等一次性因素后,同口径增长4.5%。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一般债务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为省级总收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中央支出、调出资金、补助市县支出、转贷市县一般债务支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结余等为省级总支出。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1亿元,为预算的104.1%,增长3.4%。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5.7亿元,为预算的130.7%,主要是中央追加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省级项目资金较多;下降17.9%,主要是省级举借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较上年减少。同时,省级对市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323.6亿元,增长16.1%。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专项债务收入等为省级总收入。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加上调出资金、补助市县支出、转贷市县专项债务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年终结余等为省级总支出。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6亿元,为预算的105.6%,下降19.5%。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7亿元,为预算的96.3%,下降30.8%。收支均下降,主要是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利润下降,以及按规定对省属重点文化国有企业免缴国资收益,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同时,省级对市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补助6744万元,下降0.4%。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为省级总收入。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加上调出资金、补助市县支出、年终结余等为省级总支出。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79亿元,为预算的99.4%,增长7.1%。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83.1亿元,为预算的97.2%,增长6.1%。本年收支缺口4.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92.4亿元。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江西省202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三)2025年主要财政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5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省委和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人大预算决议及审查意见,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打好积极财政政策“组合拳”,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快落地,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全方位扩大内需。扩大有效投资。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562亿元,投向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等领域项目。下达“两重”资金120.1亿元,支持206个项目,拉动投资751亿元。下达中央及省级预算内投资163.9亿元,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下达设备更新资金60亿元,支持275个项目,带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10万台(套)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换2000余台。下达贴息资金5260万元,新增撬动发放设备更新贷款66.2亿元。争取中央竞争性遴选示范试点项目25个落户我省,补助资金达63亿元。大力提振消费。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下达以旧换新资金102.8亿元,带动销售额超800亿元、惠及消费者750万人次,地方配套资金省级负担90%。安排3.5亿元支持旅游宣传推介、品牌建设和“引客入赣”等。稳外贸稳外资。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对当年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不超过引资额2%给予当地政府奖励。推动出台外贸促稳提质14条措施和应对美加征关税冲击助企纾困政策。
二是支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安排省级科技专项资金21.2亿元,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和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建设,实施省基础研究“2030启航计划”、省科技重大专项“2030先锋工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化科技计划和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持续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支持实施产业升级战略。安排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2.78亿元,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下达2.8亿元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2024-2026年统筹30亿元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高等教育优质扩容。省级高等教育支出132.6亿元,集中资源建设一批契合国家战略、具备良好学科基础和发展态势的攻坚学科,纵深推进“双一流”建设。推进人才强省建设。下达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6.8亿元,支持实施“赣鄱英才计划”、引培生等重大人才工程。下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资金1.3亿元,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运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共办理减税降费及退税近600亿元。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等财政金融工具作用,新增撬动社会资本2300亿元以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用好政府采购支持政策,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超过80%;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三是推动城乡区域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88.9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财政资金实现五连增,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实现四连A。统筹23.6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省级投入占地方支出责任的比重提高到86.3%。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惠农资金54.3亿元。统筹8.96亿元支持开展“头雁引航·雏鹰振飞”行动。统筹61.2亿元支持水网先导区建设,增强洪涝灾害防御、水资源调配等水安全保障能力。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下达76.1亿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城市更新,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68万套(间)、城中村改造2.39万户、老旧小区改造26.95万户。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20.1亿元,激励地方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等财税支持政策,深入实施省会引领战略,支持赣江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下达激励资金14.8亿元,向税收增长快、发展效益好的市县倾斜。
四是高标准建设美丽江西。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统筹92亿元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支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美丽河湖建设与保护项目顺利落户,连续5年成功争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现设区市全覆盖。支持庐山植物园申报建设国家植物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实施长江赣鄂段和赣皖段、赣粤东江及赣湘渌水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2016年以来累计落实跨省补偿资金36.7亿元。全省流域上下游县(市、区)之间实现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省级安排5.5亿元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下达5.8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下达2.4亿元支持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利用。开展低碳零碳负碳示范工程项目建设。
五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省委和省政府确定的10件民生实事全部完成。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提高稳岗返还比例。安排27.7亿元就业补助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97.7亿元,扶持带动创业就业83.4万人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筹下达305亿元有效保障各学段教育经费,全省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19%,持续居全国前列。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落实减免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教费,惠及43万儿童。对全省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予以补助。建立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支持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发展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下达育儿补贴资金37.7亿元,惠及120余万婴幼儿。统筹12.5亿元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成35家标准化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90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300个“一老一小幸福院”,提供老年助餐服务2195万人次。推进健康江西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700元。下达10亿元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启动肺癌筛查和早期干预,50.7万人完成低剂量螺旋CT筛查,预计节约医疗费用10.3亿元。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下达15.2亿元支持文化和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旅融合。支持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全省建成40个“口袋体育公园”,新增体育场地面积11万平方米,约109万群众受益。
六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制定我省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稳步推进预算、税制、财政体制等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落实省委和省政府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若干措施,省级纵深推进、市县全面铺开。各地通过加强项目梳理、评审、优化,压减低效无效支出,累计超200亿元。建立贯通省市县三级的项目分类管理体系,制定130项省级专用支出标准。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落实税制改革任务。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住房交易契税优惠并出台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等多项配套政策。推动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关税税率降低。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调库机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建立过紧日子评估体系,硬化预算约束。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全省“三公”经费下降21%;省级大型修缮支出下降41.9%,会议费下降36.4%,办公设备购置费下降26.1%,委托业务费和劳务费下降7.8%。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制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完善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1+3”制度体系。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推动解决异常低价中标及串通投标等问题。修订全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二期建设。
七是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将健全基层“三保”体制机制纳入省委2025年改革任务,作为重点改革突破事项,出台“三保”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管理、风险应急处置三项办法,压实各级责任,全省基层“三保”运行总体平稳。加大财力下沉,下达市县各类转移支付补助3473.2亿元,其中,省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加97亿元,增长20%。严格国库资金管理,全省财政暂付性款项占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3.5%,所有县(市、区)库款保障水平连续七个月处于合理区间。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严格置换隐性债务的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防止挤占挪用和虚假化债。全省政府法定债务余额控制在财政部核定债务限额以内,隐性债务累计化解和融资平台退出均超序时进度。加强财会监督。强化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线索移送、成果共享,出台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调办法。对162项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补助开展常态化预算执行监督,累计发出预警信息5.9万条并及时纠偏。牵头开展村干部报酬不能按时发放问题集中整治,排查并补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等村干部报酬。深化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全省乡镇广告宣传费等6项费用下降66.7%。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回顾过去五年,在省委和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财政部门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积极应对世纪疫情等严重冲击挑战,面对这些年急剧变化的形势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及时出台增量政策,加强统筹,精准发力,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十四五”时期,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66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3200亿元,年均增长4.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683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8226亿元,年均增长2.2%。县域发展势头较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50亿元的县(市、区)有3个,超10亿元的有79个,比“十三五”末分别增加2个和12个。进一步推进财力下沉,省财政累计安排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超1.5万亿元,市县财力占全省比重达到85%左右。二是支持发展举措有力。集中更多财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补齐重点领域基础设施短板;科学技术支出累计1240.5亿元,支持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保障重大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建设。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实施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超2800亿元。统筹347.5亿元支持新建868.7万亩、改造提升288.4万亩高标准农田。政府性融资担保等财政金融工具新增撬动社会资本超1万亿元。三是民生导向更加鲜明。民生投入累计达2.9万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八成左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一年接一年,持续办好一批普惠公平、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量持续居全国前列;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实现“十九连涨”;为超6万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累计资助59.97万名新生儿免费参加基本医保,为83.4万名适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配备超45万套可躺式课桌椅;建立健全婴幼儿入托补贴制度,全省每千人口托位数由2021年2.4个增加至4.6个;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3.25%,较“十三五”末提高16.3个百分点。四是财政风险有效化解。多渠道统筹化债资源,推进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争取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专项债务限额,安排债券资金补充地方综合财力。分类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协同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五是财税改革纵深推进。出台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调整省与市县收入划分,适度强化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各级财力同事权匹配程度进一步提升。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规范转移支付分类设置,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制度,完成“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评估并开展清理整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建立健全“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财会监督,完善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省市县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查出一批突出问题,推动整改问责。
以上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和省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奋力拼搏的结果。
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是:财政收入放缓,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紧平衡成为常态;少数地方债务风险防控压力较大;有的部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等方面不够规范、精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质效有待加强;有的地方和部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过紧日子存在宽松软问题。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编制2026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按照省委十五届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加快打造“三大高地”、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发力、提高效能。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规范税收优惠、规范财政补贴政策,增加地方自主财力,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一)2026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省委十五届九次全会对我省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系统设计和战略谋划。随着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纵深推进,我省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同时,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综合判断,2026年各级财政收支紧平衡压力加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必须把政策举措准备得更周全一些,用实际行动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二)2026年预算编制遵循的要求。
一是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强化财政资源统筹。
二是支出预算提高效益,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把宝贵资金用在紧要处、刀刃上。加强财政金融协同,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更好发挥促消费、扩投资、惠民生作用。
三是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加强政府法定债务“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重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加强财力下沉,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四是财政管理科学规范,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提升财政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三)2026年主要财政政策。
按照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对省级支出预算进行严格审核,清理退出政策到期、低效无效的项目资金48亿元,整合优化功能相近、交叉重复的项目资金92亿元,审减部门申报项目资金102亿元,2026年省级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等重点支出安排1549.7亿元,增加145.3亿元,既着力保障各方面重点事业发展需要,保持一定的支出强度,又比2025年178.8亿元的预算增量节省了33.5亿元。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2026年省级办公费支出预算下降5.5%,印刷费支出预算下降13.7%。主要财政政策是:
1.支持巩固拓展经济持续向好势头。挖掘释放消费潜力。省级商务发展领域专项资金安排33.3亿元,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强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落实,综合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优化“两新”政策实施,更好撬动大宗消费,积极发展服务消费,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深入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健全农村消费网络,推动商贸龙头企业和连锁品牌网点、渠道、服务下沉,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优化“两重”项目投向和结构,加大新质生产力、人的全面发展等重点领域投入。省级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安排17.3亿元,增长21%,支持铁路、公路、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省级预算内投资安排11.7亿元,增加1亿元,支持重大项目谋划储备。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管理,合理安排债券发行节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融入共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健全规范的财政补贴政策体系,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上线政府采购智慧监管系统,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发展开放型经济。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等政策措施,创新外贸模式,深化对外投资合作,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市场多元化和内外贸一体化。
2.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24亿元,增长5.4%,深化落实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支持产业集群提能升级,推动新一轮数智化转型。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注资安排31.2亿元,进一步发挥产业引领和项目带动作用,做强做大重点优势产业链,推动航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支持金属新材料、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新赛道产业发展。省级数字经济专项资金安排2亿元,实施数字经济集聚区培育提升行动,推动人工智能和数字化转型协同实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省级金融发展领域专项资金安排11.1亿元,增长14.6%,发挥政、银、担、企各方力量,撬动金融资源,加力实施设备更新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让宏观政策更好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强化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优化调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支持国资国企改革创新。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做好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工作。
3.支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教育领域省级资金安排170.3亿元,增长8%。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实施好学前教育免费政策,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省级职业教育领域资金安排40.4亿元,增长14.6%,实施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支持建设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省级高等教育领域资金安排54.4亿元,增长19%,落实省属高校生均拨款政策,推进“双一流”建设,支持加强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等。巩固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支持江西飞行学院建设。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安排21.2亿元,重点向基础研究、重大科技任务聚焦,支持重点科研平台建设,系统实施“2030启航计划”、“2030先锋工程”。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差异化奖补。研究出台企业研发投入专项支持政策。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完善“1+M+N”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加强对科技创新的全链条支持。推动人才强省建设。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安排8.9亿元,强化人才引育用留,深入实施省级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中部地区重要人才中心。持续实施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引进更多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落户江西。
4.支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障粮食安全。对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任务实行差异化投入,支持开展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三年提升行动,建立建后管护经费省级奖补机制,构建高标准农田“建、用、管、护”全链条支持体系。完善农业补贴政策,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稳定实施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安排42.3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促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统筹整合省级农业专项资金9.9亿元,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增强补短,深入实施“双百行动”。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安排14.2亿元,支持新增开展中药材、蔬菜、油茶、大豆种植收入保险,并对市县自主开展地方特色险种给予奖补。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接续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支持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防疫体系。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省级安排7.3亿元,有序推进一批“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县、建设县、先行村建设,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支持建设现代化水网。省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安排40亿元,支持大型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三年行动。
5.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力度,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可携带。省级城市更新领域专项资金安排5.8亿元,增长16.7%,推进完整社区、全龄友好型社区建设,加快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和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深入实施“一主一副、两翼联动、多点支撑”区域发展战略。加强对跨区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加快推进南昌都市圈建设、江西南部重要增长极建设,促进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赣西转型升级。省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安排6亿元,增加1亿元,激励县(市、区)和开发区主动发展经济、做大收入“蛋糕”。重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兜牢“三保”底线。省对县(市、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418.2亿元,增长7.8%;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安排75亿元,增长25%。继续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加大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和基层组织运转经费补助力度。
6.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强资金统筹和减污降碳协同,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以更高标准推进美丽江西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国土绿化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重大项目。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支持接续实施长江和鄱阳湖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加强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安排1.4亿元,增长10.2%。支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油茶、毛竹、森林药材等产业,省级林业发展资金安排5亿元,增长25%。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等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积极对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用好绿色金融等政策工具。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省级节能减碳专项资金安排4.6亿元,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示范和重大工程,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建设零碳园区、零碳工厂。规范绿色采购管理,落实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7.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省级安排42.8亿元,支持办好10件民生实事。促进居民就业增收。积极支持援企稳岗,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到省内基层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就业。开展返乡就业帮扶项目,帮助10万名返乡人员就业。开发3000个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的“生育友好岗”。强化卫生健康服务保障。省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安排58.6亿元,支持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深化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内涵建设。为重点人群开展结直肠癌筛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安排40.3亿元,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进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帮扶政策,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安排2.1亿元,支持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省级人口发展和生育保障专项资金安排7.8亿元,增长26.4%,用于落实育儿补贴政策,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等。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安排5.8亿元,增长14.7%,支持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落实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人员提供护理保障。推动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强化革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资金保障,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1亿元,支持省级文艺院团发展和重大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支持书香社会建设,加大文旅消费惠民力度,助力提升江西旅游文化内涵、品牌效应。丰富群众体育设施和场地资源供给,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向社会有序试点开放体育场馆,继续建设不少于40个“口袋体育公园”。同时,加强政法机关履职经费保障,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支持高水平建设平安江西、法治江西。
(四)2026年全省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5亿元,增长(较2025年执行数,下同)0.5%。其中,税收收入1929.5亿元,下降2%;非税收入1165.5亿元,增长5%。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提前下达新增一般债务和再融资一般债务限额、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量8386.7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48.6亿元,增长(支出预算为与上年预算相比,下同)3.7%。加上上解中央支出、调出资金、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量8386.7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24.5亿元,增长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00亿元,增长0.3%。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中央提前告知置换隐性债务额度、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务和再融资专项债务限额等,收入总量4090.5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22.7亿元,增长3.1%。加上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置换隐性债务额度安排支出等,支出总量4090.5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4.1亿元,下降26.9%,主要是部分市县国有企业利润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下降。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收入总量209.4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5亿元,增长16.3%。加上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等,支出总量209.4亿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02.1亿元,增长2.4%。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741.9亿元,增长3.8%。本年收支结余60.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671.6亿元。
(五)2026年省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6亿元,下降0.5%。其中,税收收入402.4亿元,下降1.4%;非税收入133.6亿元,增长2.4%。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提前下达新增一般债务和再融资一般债务限额、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量5061.6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2.3亿元,增长7.3%。加上对市县转移支付3222.3亿元,上解中央支出、调出资金、转贷市县新增一般债务和再融资一般债务限额支出等其他转移性支出550.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6.4亿元等,支出总量5061.6亿元。收支平衡。
按照预算法规定,为确保2026年省级预算收支平衡,拟动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0.3亿元,下降0.4%。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中央提前告知置换隐性债务额度、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务和再融资专项债务限额、动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等,收入总量2100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1.1亿元,增长0.4%。加上对市县转移支付155.7亿元,调出资金、转贷市县置换隐性债务额度、转贷市县新增专项债务和再融资专项债务限额、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等其他转移性支出1748.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安排14.8亿元等,支出总量2100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6亿元,下降0.5%。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收入总量12.7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7亿元,下降4.3%。加上对市县转移支付6744万元,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等其他转移性支出4.3亿元,支出总量12.7亿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93.8亿元,增长1.1%。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62.8亿元,增长2.8%。本年收支缺口6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23.3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财政部下达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72亿元,收回结存限额121亿元,下达结存限额65亿元;全省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689.9亿元、债券利息474.5亿元,已足额兑付。截至2025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7422.2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我省限额18317.7亿元以内。
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6亿元,专项债务937亿元,已纳入2026年预算草案。经审核,省级新增债务限额安排6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1.1亿元,专项债务40亿元;其余新增债务限额1061.9亿元,全部转贷市县。当年,全省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703.5亿元、债券利息494.5亿元(不含2026年当年发行债券付息),将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专项债券项目收益、预算安排等方式筹集资金确保如期偿还。同时,2024年财政部下达我省的2026年置换隐性债务额度550亿元,分配意见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根据地方化债实际需要,拟在地区间适当调节。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5年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余额512.2亿元,减去2026年省级预算动用308亿元,基金余额204.2亿元。
7.省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省级研究建立了偿债备付金制度。根据省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计划,安排及动用2026年偿债备付金。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结合省级部门和市县实际支出需要,省财政安排了部分本级支出及对市县转移支付。截至2026年1月20日,省本级支出20.5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556.2亿元。
(六)部门预算、省级专项资金重点审核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对2026年省文化和旅游厅部门预算草案、省级公共文化与旅游专项资金安排进行重点审核,情况如下。
1.省文化和旅游厅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631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18.8万元,事业收入48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801.2万元,其他收入339.4万元,结转结余收入3175.8万元。
(2)支出预算63119.2万元。本年支出62987.6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593.7万元,项目支出33393.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34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1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21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76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19.9万元,资本性支出3086.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非财政拨款)131.6万元。
2.省级公共文化与旅游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省级公共文化与旅游专项资金安排17.95亿元,主要包括:一是宣传思想文化旅游专项10.4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事业等方面;二是文化产业发展专项792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新型文化产业业态培育、文化产业项目扶持、文化企业创新发展以及推动文化改革等方面;三是体育事业发展专项6.7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维护,重大赛会活动,及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等方面。
三、扎实做好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将习惯过紧日子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落实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预算执行、监督检查、过紧日子评估挂钩机制。加强对重点薄弱环节的预算评审,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正负面清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勤俭节约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精简不必要的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严控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的维修改造支出。大力压缩委托事项数量和经费规模,合理控制会议培训、课题研究等经费。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新增资产配置、新设临时性机构优先通过部门内部调剂或申请调剂共享平台资产方式解决。推进政务信息化集约建设和高效运维。
(二)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统一预算分配权,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有效打破各领域支出固化格局,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立项、预算编制、实施、调整、终止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预算调剂。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新出台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健全支出政策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清理低效无效支出,提升政策效能。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全面上线预算管理一体化二期系统,提高财政管理数智化水平。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各项制度举措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优化结转结余管理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根据资金性质和特点,合理选择因素法和项目法进行分配。衔接落实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及地方附加税改革,试点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健全地方税体系。加强财政金融协同,组合运用贷款贴息、担保补偿、保费补贴、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通过强化信息化监控等提升监管效能。
(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的分级保障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列中的优先顺序,加强“三保”预算编制指导和前置性审核,确保“三保”支出预算足额安排,资金来源稳定充足。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强化库款管理,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要。推动设区市本级建立对县级财力性转移支付机制,增加基层自主财力。严控新增财政暂付性款项,稳妥消化存量,坚决防止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加强县(市、区)财政运行监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五)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债务风险日常监测,加强置换隐性债务专项债券全流程、各环节动态跟踪,严防债券资金闲置或违规挪用。统筹化债资源,推动剩余融资平台全部退出,促进改革转型。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和虚假化解隐性债务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和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对应资产管理,抓好项目收入征缴,保障偿债资金来源。出台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工作方案,推动项目持续稳健运营。
(六)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审计、统计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提升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指导,认真研究并及时报告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紧盯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地方政府债务、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执业质量监督,推进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监管,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系统整治工作。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强化财政资金全覆盖、全流程、穿透式监管。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和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力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为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