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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6年1月16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江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奋力谱写江西城市现代化发展新篇章。

  到2030年,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城市的动能更快转换、人居更有品质、生态更加友好、安全更为牢固、文化更富魅力、治理更具效能;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现代化人民城市。

  二、优化城镇体系

  (一)完善城镇化发展格局。共建长江中游城市群,增强对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支撑作用。围绕“一主一副、两翼联动、多点支撑”的区域发展格局,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构建以南昌都市圈为引领,以沿沪昆线、京九线综合通道城镇发展带为驱动,以赣南、赣东北、赣西和赣中城镇群和重要节点城市为依托的“一圈两带四群”城镇开发格局。优化产业分工和空间联系,促进城市间定位错位互补、设施互联互通、治理联动协作。

  (二)提升中心城市发展能级。支持高端生产要素向中心城市集聚,提高人口和产业承载能力。深入实施省会引领战略,加快南昌“一枢纽四中心”建设,支持赣江新区高质量现代化发展,推动昌九、昌抚同城化发展,做优做强南昌都市圈。推进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对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动赣州、吉安联动打造江西南部重要增长极。支持上饶、宜春建设区域中心城市。

  (三)增强设区市城市特色。顺应常住人口变动趋势,动态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公共服务供给。支持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景德镇高质量建设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萍乡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标杆城市、新余打造新型工业强市、鹰潭打造铜基新材料重要基地、吉安打造赣江中游生态经济带、抚州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

  (四)提高县城承载能力。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基本建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业宜居的现代化县城,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更好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就业。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规划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适时调整扩大经济规模大、人口增长快的县级市和特大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稳妥推进在县城实施街道管理。

  三、增强城市发展动能

  (五)培育城市发展动力。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优化适应产业需求的科技供给体系。深化落实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推动“平台+工业园区”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产业集群提能升级行动,强化优质企业培育,积极对接融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布局建设。做大做强建筑业产业链。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高生活性服务业水平。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消费新场景,培育生活服务品牌。

  (六)推进城市更新激活存量资源潜力。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全面摸清城市房屋、设施、土地等资产资源底数和制约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科学制定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加强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储备,完善规划、用地、融资等实施机制,优化产权归集、整合、置换和登记政策,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模式。建立与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需求相适应的规划调整机制,健全土地储备管理制度,盘活低效或闲置的存量资源。

  (七)健全多元化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方式。统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和金融等资金渠道。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用好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和中长期信贷政策,发挥债券、股票等市场化融资渠道功能,吸引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或国有企业组建城市更新集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城市更新。

  (八)提升城市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推动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吸引境内外贸易投资,承接产业转移。完善南昌航空、九江水运口岸功能,加快建设赣州国际陆港。发展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持续加强“江西风景独好”品牌宣传推广,打造世界遗产游等人居品牌。

  四、提升城市人居品质

  (九)推进“好房子”建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升新建商品住宅品质,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深化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治理,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稳步推进危旧房改造,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十)推进“好社区”建设。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长效管理,稳步推动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更新改造,“一村一策”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建设完整社区,完善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进社区服务便利化、规范化、标准化。深化智慧社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推进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

  (十一)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优化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加强系统集成。高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建设改造城市地下管线管网,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综合(微)管沟。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管理。加强城市水网建设,优化城市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管理体系,改造提升供水基础设施。提升城际、城内通勤效率。加强停车位、充电桩等便民设施建设。

  (十二)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水平。培育“赣字号”劳务品牌。健全5+2就业之家体系。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参保率。加快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和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发展社区办托和托幼一体服务。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推进健康江西行动,大力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逐步实现紧密型医联体全覆盖。加强全民健身服务。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

  五、推进城市绿色转型

  (十三)推进产业发展节能降碳。实施新一轮重点行业技术装备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升级改造。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推行园区综合能源、资源循环利用一体化解决方案。发展绿色建筑、新型建材,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十四)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广节能低碳生活用品,倡导绿色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持续推进“光盘行动”。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城市慢行系统。

  (十五)推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推进“美丽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城市公园、绿道、口袋(体育)公园建设,实施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推动重点城市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联防联控。加强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及噪音污染、餐饮油烟、扬尘的治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推动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和“厂网一体”长效管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设幸福河湖、美丽河湖。

  六、夯实城市安全基础

  (十六)加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建立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等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增强高空消防能力。实施城镇预制板房屋治理改造行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动重要设施、能源、水源等分布式布局。

  (十七)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和“9+N”小场所,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制度,推动评价结果运用。

  (十八)提高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水平。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重大疫情防治基地能力建设,完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加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强化多部门、跨城市的公共卫生应急协同和联防联控。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十九)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应急指挥机制,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形成综合风险图,开展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增加生态屏障、隔离疏散通道,预留防灾救灾弹性空间。完善排水防涝工程,提高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加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构建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加强人防重点城市分级分类防护建设。科学制定巨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和救援能力建设。

  七、增添城市文化魅力

  (二十)保护利用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健全城市文化遗产普查调查制度,实施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建档工程。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前介入城乡建设的工作机制。推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加强文物资源保护管理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培育传统建筑工匠。

  (二十一)塑造具有赣鄱特色的城市特色风貌。强化城市规划的管控和引导作用,完善城市风貌管理制度,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推动城市建筑更好体现中华美学和时代风尚,彰显城市文化底蕴,打造城市特色文化名片。推进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改造,整治提升背街小巷、房前屋后环境。不得大规模迁移砍伐树木、滥建文化地标、随意更改老地名。

  (二十二)活跃城市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激活文明细胞、建设城市文明”等文明系列主题活动,提升城市居民素养。深入推进书香社会建设,结合实际创新拓展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优化城市文化产品供给,建设城市“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推动红色旅游、非遗活化等产品迭代升级,持续打造“文韵赣鄱”“赣鄱好戏”等文化活动品牌。

  八、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二十三)完善城市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加快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健全城市管理与其他领域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科学确定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保障必要工作条件。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模式,构建城管进社区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居民、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参与城市治理制度机制。发挥志愿服务作用,拓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参与渠道。

  (二十四)加强城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动“多格合一”网格化治理,推进“一表同享”改革。用好市民服务热线等机制,推广“吹哨报到”“接诉即办”等群众诉求响应机制,擦亮“赣事好商量+”基层协商议事品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超大社区、城乡结合部社区等特殊区域治理。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水平。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发挥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和人民调解员作用。健全社会安全稳定风险监测预警、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严密防范个人极端事件。

  (二十五)推动城市数智治理。深化智慧城市发展,实施城市云网强基行动,加快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推进集约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物联网、视联网覆盖广度与深度。夯实城市数字底座,构建城市智能中枢、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与实景三维建设,加强城市数据汇聚治理、开放共享和融合流通,提升共性支撑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公共服务“一网通享”。推动城市治理适数化改革,推进“人工智能+智慧城市”行动,丰富城市智慧场景应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结合实际抓好本实施意见贯彻落实。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优化涉及城市工作的综合考核指标,推进城市工作课程进党校,培养各类专业人才,提高城市工作能力。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制定修订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等领域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强化规划协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支持城市因地制宜探索创新。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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