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涵盖公共政策、空间改造、公共服务、司法保护等领域,围绕儿童上学、就医、出行、运动等需求推出务实举措,以“1米高度”的视角,为亿万儿童健康成长绘制清晰蓝图,彰显了国家守护未来、滋养希望的责任与担当,是“投资于人”的具体体现。
儿童友好建设不是单一的设施完善,而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此前,我国已有116个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试点,积累了丰富经验:深圳建成百余个儿童友好公园,苏州开通定制化儿童公交专线,东莞出台专项规章推动公共服务精准化。如今《意见》的发布,将试点成果上升为国家政策,打破城乡壁垒,让乡村儿童也能共享优质资源,真正实现全域覆盖、全民参与。
《意见》的核心,在于将儿童视角融入发展全过程。从公共政策制定的充分考量,到公共空间的适儿化改造,再到HPV疫苗免费接种、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等具体举措,每一项部署都直击家庭急难愁盼,每一条要求都彰显“儿童优先”理念。这既是对儿童生存权、发展权的有力保障,也是破解育儿焦虑、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
全域推进儿童友好建设,既要筑牢硬件基础,更要厚植软件环境。《意见》明确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整治涉未成年人不良网络信息,推动形成家庭尽责、学校主导、社会参与、政府保障的工作格局,让每个孩子都能在安全、包容、友好的环境中成长。
儿童是民族的未来、国家的希望。从试点探索到全域推进,《意见》的落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唯有久久为功、协同发力,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治理、乡村振兴的每一个细节,才能让希望之花在全社会的呵护下绚烂绽放。
侯艺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