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将重见光明,心脏将再次跳舞,那是您架起的生命之桥,那是您铸就的生命之路,让那些苦苦守候的人重燃新生的希望,让那些痴痴等待的人重获再生的力量……”3月27日上午,南昌医学院学生在“生命·曙光”2026年江西省红十字清明莲丝会上朗诵《生命的意义》,赞美遗体器官捐献者。此次纪念活动在南昌西山万寿陵园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举行,社会各界人士怀着崇敬之心默哀致敬,并向纪念碑献上鲜花,缅怀那些以生命延续生命的捐献者。
生命虽逝,大爱永存。纪念活动现场,不少捐献者家属从各地赶来,诉说着跨越生死的思念与抉择。从省外专程赶来的陆女士哽咽着告诉记者:“儿子4年前突发重病离世,我在万般不舍中捐献了他的器官,让4名器官衰竭患者重获新生、2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他的心脏依然在人间跳动,他的眼睛仍在看着这世间风景,我感到很欣慰。”
弋阳县的邹先生和妻子早早来到现场,他指着纪念碑上女儿的名字,红着眼眶说:“可爱的女儿前不久因病离世,我们夫妻俩捐献了她的肝、肾和眼角膜。清明时节,愿女儿安好,我们永远爱她、想她。”
看到纪念碑上丈夫的名字,修水县方女士泪水止不住滑落。“前年爱人突发脑梗离世,我捐献了他的心脏,挽救了一名心脏衰竭患者。愿天堂没有病痛,愿他平安快乐。”
质朴的话语,饱含着亲人离世的悲痛,更彰显着超越生死的爱与勇气。
“捐献者是生命的勇者。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们作出了超越生命的选择,用最后的馈赠诠释人间大爱,用无声奉献谱写生命最壮丽的诗篇。”省红十字“三献”志愿服务队队员郑寒说。
江西遗体器官捐献事业起步早、步履实。20世纪80年代,我省已有先行者心怀大爱,自愿身故后捐献遗体用于医学教育与研究。2001年,在省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推动下,我省首例遗体捐献顺利实现,开启了全省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新篇章。
数据见证大爱洪流。仅去年一年,全省就实现遗体、器官及组织捐献293例,1.87万人登记成为捐献志愿者。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累计28.8万人登记成为捐献志愿者,实现遗体、器官及组织捐献2732例,挽救5500多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让1600多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遗体器官捐献,是挽救生命、助力医学、传递温暖、彰显文明的崇高事业。它让逝者的生命之光在受捐者身上延续,让困境家庭重燃希望,既是生命接力与爱心传递的希望之旅,也是 “人道、博爱、奉献” 红十字精神的生动实践,更彰显着赣鄱大地文明向善的时代风尚。
本报全媒体记者 黄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