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兴明、李晓浩、陈荣、杨木生、马玉玲、曹国庆、吴昌平、陈洪萍8名同志提出,因到达任职年龄界限,请求辞去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
聂晓葵、张家良、黄云3名同志提出,因到达任职年龄界限,请求辞去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接受邓兴明等8名同志请求辞去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接受聂晓葵、张家良、黄云3名同志请求辞去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中,邓兴明等8名同志请求辞去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事宜,向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