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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加价 “全包”装修套路深

  本报记者 付 强

  近日,有3名南昌业主反映,他们与江西创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全包”装修协议,没想到该公司不仅中途加价,还坐地起价,令他们陷入无穷无尽的烦恼之中。

  李女士告诉记者,8月25日,她与南昌米乐装饰(江西创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了“全包”的装修合同,约定套餐内包含每平方米约88元的强化复合地板。李女士称,她随后看上了一款圣象牌复合地板,但该公司首席设计师提出要每平方米加价260元才能更换。事实上,李女士看上的这款地板在圣象专卖店里每平方米售价才159元。

  无奈之下,李女士按合同支付了2.55万元装修进度款。10月10日,该公司一名姓雷的工长上门与李女士谈妥了5500元房屋拆砌墙费。当晚,该工长又提出其卫生间地面铲除要加收1000元,下沉式卫生间再收1500元。

  无独有偶。融创文化旅游城的业主刘女士称,她也被该公司套路了。咨询时,该公司承诺除家电、家具、背景墙和封窗之外,其他全包在套餐中。当刘女士按进度支付数万元后,工作人员一拖再拖,此前口头承诺的内容不算数,酒柜、抽屉等基本项目均称要加钱制作。该小区另一名业主何女士则表示,遇到了刘女士类似的情况,花8.8万元装修连个鞋柜都要另行加价,且常常遭到该公司中途加价,让人不知所措。

  对此,江西创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人顾经理表示,公司不存在“乱报价”,地板价格波动属于合理情况。雷工虽然是公司工长,但李女士要做的是装修合同之外的项目。

  对于“全包装修”的解释,顾经理认为,只有一项项在纸上写明的才全包,合同之外的增项就要收费。而业主则认为,消费者并非专业人士,不可能将所有项目都约定进合同,全包装修就是消费者委托装修公司从设计、购料到施工“一条龙”。

  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家庭装修过程中,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促进合同公平,优化市场秩序,改善装修消费环境,2019年1月,我省发布了《江西省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订立合同时,消费者可向装修公司明确提出要求使用“示范文本”。对于拒绝使用的装修公司,可拒绝签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可拨打12315消费者举报专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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