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立鸣
“喂,您好,我是刘莹……”8月23日8时30分左右,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刘莹姐姐工作室内,乐安县人民检察院鳌溪检察室主任刘莹开始了忙碌的一天,电话一通接着一通。从忙碌中开始一天,在忙碌中结束一天,已经成为“刘莹姐姐”的常态。
2005年,吉林“85后”女孩刘莹,来到了向往已久的红土地——江西。“小时候,老师曾细致地向我讲解过《吃水不忘挖井人》的故事。”刘莹回忆道,后来她知道南昌起义、井冈山会师等都发生在江西,便决定要到这片红土地看看。
2011年,刘莹成了乐安县人民检察院一名司法警察。2017年至2019年,刘莹连续三年代表江西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比武竞赛,先后获得9个项目全国前三名。
担任司法警察期间,刘莹经常接触到未成年人相关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她发现涉案的大多是留守儿童,于是,她决定用初心守护童心。
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号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那时起,她便联合当地妇联及检察院的同事们成立了普法志愿者小分队,走进偏远乡村,走到那些被侵害的孩子们身边,为他们进行心理疏导。
2020年8月,乐安县委、县政府决定组建刘莹姐姐工作室,由长期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具有丰富经验的刘莹担任工作室负责人。
“宝宝有个小肚肚,上上下下要保护。如果有人向上摸,大声说出‘不不不’,如果有人向下摸,大声说出‘不不不’。”如今,这套防性侵自护操在乐安幼儿园、小学已经实现了全覆盖,并在家长的强烈建议下,成为当地低年龄段孩子们课间操的一部分。
在刘莹接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初期,一次办案,让她接触到一个被侵害的小女孩。当时,面对检察官的询问,小女孩憋红了脸也无法开口。后来才得知,小女孩不知道被侵害的身体部位叫什么,不知道这算不算被侵害。
“当时,我心疼极了。”刘莹说。从那一刻起,她便不分昼夜地学习、研究,最终将严肃的法律知识转化成孩子们听得懂、学得会的歌谣,创新编排了唱跳结合的防性侵自护操。
刘莹姐姐工作室里有一幅乐安县地图,图上分布着40余个头像,“这些是我们延伸到16个乡镇的刘莹姐姐工作站的联络员,她们让我们实现了从‘单打独斗’到‘协同作战’的转变。”刘莹表示。
刘莹姐姐工作室成立后,刘莹用一年时间,带领3000余名志愿者,深入全县各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的宣传与普及,通过线上培训、线下宣讲、网络直播、送戏下乡等方式,实现了181所学校防性侵课、自护操全覆盖,178个行政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宣传全覆盖。
今年1月,“刘莹姐姐云平台”微信小程序上线,以“强制报告+帮教关怀+普法宣传”的模式,打造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线上“防火墙”。“这是我们200多个小时视频会议的成果。”刘莹一边向记者展示着小程序一边介绍道,其中,强制报告要求,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面临、正在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时,必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否则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刘莹和刘莹姐姐工作室成员以及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乐安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该县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政府、网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网。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乐安县未成年人被侵害犯罪发案率下降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