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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不可取

  付 强

  近日,中国科学院在其官网发布声明,披露了一些擅自使用中科院名称、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机构或企业,共涉及医疗用品、保健品以及民用制品等27类产品。

  上述声明发布后,笔者在网络销售平台上仍发现有几十款打着“中科院”招牌的商品。其中,一家抗菌不锈钢制品企业竟将“中科院”“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作为商品卖点,设置在自己的宣传主页上。而上述《声明》中早已明确,中国科学院不从事任何具体产品,包括医疗用品、药品和保健品的生产和经营。

  对此,笔者认为,这些企业或个人之所以虚假宣传,根源在于他们看到了“背靠”权威机构,会带来流量和利益,妄图让不明就里的消费者掏钱。而要遏制类似虚假宣传,关键在于提高违法成本、斩断利益链条。从监管角度来看,虚假宣传涉及多个环节、多个平台,需要加强多部门联动、综合治理,铲除其生存土壤。一旦无利可图,虚假宣传自然就会退场。同时,笔者认为,每一次的虚假宣传,都是对消费者信任的辜负,商家应摒弃“一锤子买卖”的短视思想,诚信才是商家经营的制胜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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