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放认定资格 确保就近拿药

新余市渝水区多措并举提升“两病”患者就医体验

  本报全媒体记者 洪怀峰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病,不仅影响患者劳动能力和生活质量,而且因患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就医用药的费用不少。近年来,新余市渝水区聚焦“两病”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下沉认定资格等举措,破解“两病”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持续提升“两病”患者就医体验。

  “真方便,家门口就可以申请认定。”近日,家住渝水区界水乡的罗润英在乡卫生院“一站式”申领了糖尿病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罗润英告诉记者,以前办理慢性病认定要到新余市的医院,而且要有新余市大医院看病或住院的材料,她虽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但一想到要去新余市区,特别是需要很多认定材料,感觉流程复杂,所以一直没有去办理。为了方便“两病”群众就近就医,让他们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渝水区将“两病”认定资格,由二级以上定点医院下放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病”患者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诊断证明、就诊资料,就可由医疗机构快速申报办理慢性病待遇,让百姓少跑腿。

  除了下沉“两病”认定资格,渝水区还针对部分患有“两病”,但尚未确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且需要采取药物控制的参保患者,将“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与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病政策无缝衔接,设置了“两病”门诊专项保障待遇,确保基本医保门诊的保障能力。规定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按65%的比例报销;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按50%的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400元,糖尿病为500元,“两病”患者门诊其他医疗费用及超过“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目前,该区“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覆盖6.72万人,享受待遇15.31万人次,政策范围内费用1112.28万元,基金支出合计834.33万元。

  另外,渝水区还积极探索完善药品配备,确保“两病”常用药品在村卫生室配备,满足患者就近拿药需求,并实行药品采购款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让“两病”患者不用为拿药犯愁。目前,渝水区参与了集中带量采购的“两病”药品已有10余种,其中,群众常用的降压药品——苯磺酸氨氯地平的价格降幅达95%,不仅满足了群众的用药需求,还切实减轻了群众用药负担。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
   第04版:天下
   第05版:视线
   第06版:综合
   第07版:特别报道
   第08版:广告
   第09版:民生
   第10版:健康
   第11版:广告
   第12版:专题
以公益诉讼之名护生态之美
党报帮你办
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不可取
走访排查 群众信访变信任
下放认定资格 确保就近拿药
管道破损 及时修复除隐患
村村通“好路” 乡村振兴有通途
治理污水 护碧水生态家园
民主协商 解决百姓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