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钟珊珊)律所也分等级了。1月31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探索律师行业综合评价机制,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近日,我省出台《江西省律师事务所示范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在律所自愿参评基础上,将律所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三个示范等级,其中最高等级为一级。
根据《办法》,律师事务所示范等级评定实行基准分500分制,得分500分以上的评为一级律师事务所,得分400分以上且不满500分的评为二级律师事务所,得分300分以上且不满400分的评为三级律师事务所。为鼓励县域律师发展,住所地在县一级(不含区、市)的律师事务所得分400分以上,且不满500分的,评定为县域一级律师事务所。
据了解,对律师事务所的示范等级评定每3年开展1次,与当年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同步进行,并要求成立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司法行政、律师协会、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人员,以增强评审公平性。根据等级评定结果,将加大对示范等级律师事务所的激励、扶持力度。目前,律师事务所示范等级评定办法在赣州市、萍乡市开展试点,2024年以后将逐步在全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