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洪怀峰
药品与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通过量价挂钩、以量换价,不断挤出虚高价格水分,引导药品与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区间,破解群众看病贵难题。
如何保障集采药品的供应,让老百姓买得到、用得上降价药,我省各地进行了积极探索。今年6月开始,吉安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在全省首创通报制,即对集采执行不达标与配送不到位的相关医疗机构与企业进行通报、约谈、处罚等,破解集采药品短缺与配送率低难题,为释放集采政策红利提供了“新处方”。
有约束,集采不达标与配送率低均定期通报
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遂川县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均上报第七批国家集采项目品种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的米力农注射液短缺;首批中成药联盟集采品种四川升合制药厂生产的丹参注射液(规格为20g)配送不到位……近日,吉安市医保局对全市药品供应情况进行了通报。
从今年6月开始,类似的通报会在该市定期发布。
“集采的初心就是降药价,减轻群众看病用药负担。”吉安市医保局医药管理科科长谢静介绍,随着药品与医用耗材集采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一些难点、堵点问题也随之出现,主要表现为少数集采中标药企因产能或利润问题出现断货、部分医疗机构不能及时完成集采中选药品的约定采购量、一些药品配送企业向医疗机构配送不及时,导致降价药品出现短缺和供应紧张。
这些问题没有解决,老百姓难以买到集采后的降价药。为此,吉安市医保局以通报制为抓手建立约束机制,主要通过数据监测和共享,以县为单位,定期通报每一批次药品集采周期内的采购进度,并对定点医疗机构集采执行情况进行“好、中、差”评价,督促医疗机构有计划、高效率完成约定采购量。同时,定期通报集采药品的配送情况,将每月全市医疗机构上报的集采药品短缺情况及时反馈给配送企业,由配送企业进行整改或情况说明,解决集采药品供不上的问题。
除了定期通报,吉安市医保局对集采执行不达标的医疗机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监督其整改。对拒不整改者,将情况通报给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违约处罚。而对配送不达标的企业,要求在通报下发10日内对通报内容进行说明,若不进行说明,则暂停当月结算。
“这种约束机制,带来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吉安市青原区天玉卫生院药房主任黄洪璋告诉记者,之前他们药房的降压药奥美沙坦酯片、治疗或预防低钾水平的氯化钾缓释片等药品非常紧缺,自从有了通报制度,这些集采药品的供应与配送都能及时到位。
有激励,纳入考核并准予医保资金结余留用
“不仅有约束机制,还要有激励机制。”谢静介绍,医疗机构在集采药品与医用耗材使用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集采产品使用的大户。为推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优先采购、使用集采药品与医用耗材,为老百姓释放更多集采成果红利,吉安市把集采产品的执行情况纳入对各医疗机构的考核。
为此,吉安市出台了《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规定,对因集中带量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按不高于结余测算基数50%的比例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以激发医疗机构及其处方医生使用集采中选药品的内生动力。截至目前,吉安市已兑现拨付239家医疗机构结余留用奖励资金共计1347万元,同时对在去年底已完成采购周期5个批次6个年度集采药品的医疗机构,将在2024年一季度前完成结余留用奖励资金的拨付,预计6100余万元。
此外,用医保基金与企业进行货款直接结算,降低了医药企业的运营成本,助力集采产品及时快速落地。
对此带来的好处,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经理胡永红的说法颇具代表性。胡永红告诉记者,在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前,全渠道销售的毛利相对较高,可以冲抵企业部分财务运营成本,而带量采购落地后,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价格大大降低,以前列腺癌治疗用药醋酸阿比特龙片为例,中选价由4296元/瓶降为579.98元/瓶,降幅达86.5%,药企的流通、渠道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及时回款可以极大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集采以前,医疗机构跟我们结算,快的要3至4个月,慢的要1年多。实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最快1个月就能结清货款。”胡永红认为,这极大地吸引了药企参与集采产品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