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付 强
邮箱:307237420@qq.com
微信号:307237420
近日,玉山县六都乡居民向本报记者反映,该乡湖村桥村有一个砂石加工厂,作业时噪声很大,进出砂场的货车行驶时扬起漫天尘土,附近居民深受其扰。日前,记者赶赴玉山展开调查。
砂石加工厂破坏生态环境
11月13日,记者驱车朝着该砂石加工厂所在的湖村桥村花菜洼山方向前行。上山途中,不断遇到满载砂石的大货车上山或下山,砂石撒漏一路,撒漏的砂石经过风吹、碾压和雨水冲刷后堆积在道路两侧,路边树上则覆盖一层厚厚的尘土,把一些树枝都压弯了。
“以前,砂石加工厂非法采挖山石,夜以继日作业,噪声大、灰尘多。一旦起风,我们都不敢开窗。”村民冯先生告诉记者,除此之外,该砂石加工厂还存在乱排污水,影响村民生产生活的问题。不久前,村民投诉该厂未采取有效环保措施,导致泥沙、泥浆直接流入村民农田,损毁庄稼。为此,村民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最终,砂石加工厂对村民进行了经济补偿,但上述排污问题层出叠见。
随后,记者走进这家砂石加工厂,厂内露天堆满了砂石,进出车辆并未依法建设冲洗平台。“我们从来没挖过山,所有手续很齐全。”砂石加工厂负责人温水君告诉记者,该厂名为“玉山县君悦沙石加工厂”,于2019年获得环评批复,确定该厂为年产30万吨砂石加工项目,工艺流程为“原料-进料-颚式破碎、圆锥破碎-振动筛选-锤式破碎-轮斗分选-成品”。
但据一名知情人透露,作业时,该厂擅自将上述工艺流程改成了“原料-进料-颚式破碎-震动筛选-锤式破碎-圆锥破碎-洗脱一体机-成品”。这样一来,年产30万吨砂石提高到了近60万吨,但防治措施却没有同步提升,造成环境遭受污染。
问题重重被责令停业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该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上述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此,玉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乡镇中队负责人饶浩回应,接到投诉后,他们多次前往实地调查。经查,该砂石加工厂存在原材料、产品、压滤泥露天堆放;输送带未密闭;厂区雨污分流设施及厂区雨水收集处理池不完善;厂区危险废物暂存仓库未建设,废油桶露天堆放等问题。依据有关法律,现已责令该厂停业整改。
记者调查了解到,尽管该厂处在停业整改中,有时仍在偷偷作业。饶浩称,这有可能是厂区在“调试设备”,他们会加大监督巡查力度。至于该厂此前是否擅自变更过工艺流程,是否对其进行过处罚,饶浩称,他调来该岗位不久,对这个情况不熟悉。但无论如何,他们会责令其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建设到位,未整改完成前不得投入生产。
而玉山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吴子豪表示,从2021年分管该片区至今,他们并未发现该厂非法采挖山石。接下来,他们将加大巡查和宣传力度,以免自然资源遭到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