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吉安市青原区探索建立巡察整改“三色”管理及问责办法,力争巡察整改工作真改、实改、改到位。
整改销号抓落实。该区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内容实行清单化管理,细化到每条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不漏项。书记专题会成员和挂点区领导实地督导巡察整改,坚持对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会审,集中整改期结束后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查,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又将督导、会审和督查情况作为问责依据。
亮灯管理求实效。青原区将巡察整改情况细化成11种情形,按照绿灯、黄灯、红灯实行亮灯管理;对完成情况较好、整改质量较高的亮绿灯;对整改成效不明显、存在差欠的亮黄灯;对工作态度敷衍或虚假整改的亮红灯。并对被亮红黄灯者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约谈、诫勉,甚至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近日,青原区对第二、三轮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对8个单位9名责任人实行亮灯。
协作联动强合力。根据整改亮灯情况提请组织部门对责任人员启动赋牌,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方面进行限制。创新设立“工作漂浮奖”,综合运用抓落实工作专班推进巡察整改,将整改情况纳入“工作漂浮奖”评选计分内容,3个单位因整改不到位等事项被评“工作漂浮奖”。(魏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