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吉安讯 (全媒体记者刘之沛 通讯员刘茂林)近年来,吉安市强化财政杠杆作用,积极向上争资、社会融资,不断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十四五”规划以来,该市累计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34.54亿元,其中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8.52亿元。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动赣江流域干(支)流范围内的13个县(区)25个断面签订28份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18年以来,吉安市争取省级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0.32亿元,带动一批生态保护治理重点项目的实施。
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吉安市创新推出“地押云贷”“碳汇收益权质押贷”“砂石贷”“林农贷”等绿色信贷产品,2018年至2022年绿色贷款余额年均增长40%以上,2022年贷款余额达331.9亿元;创新建立林权抵押贷款融资模式,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67亿元,不断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吉安市探索建立“三年滚动”重点生态环保项目库、重点项目“挂图作战”、问题清单交办等制度,健全财政污染防治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着力解决“项目难落地”问题,推动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重点项目投入使用,改善全市生态环境。2023年1至11月,吉安市3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国家考核断面、省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均位列全省第一。全市目前森林蓄积量达1.1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升至67.7%,位居全省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