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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江西科技成果转化新动能

  陈春林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对接的关口,也是科技成果顺利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多次强调要“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江西要主动顺应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致力于提升科研成果供给潜力、政策革新活力、中介机构服务能力,激活科技成果转化新动能。

  强化源头创新,打开科研供给开关,释放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潜力。一是从项目选题开始就紧紧扣住江西产业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实施专利信息情报分析制度,用专利导航明确12条产业链的创新重点方向和路线,结合企业需求梳理需要重点攻关的“卡脖子”技术。持续深化科研项目选题与企业界、产业界的对接,增加高校和科研院所以“订单”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攻关的项目比例。二是从立项目标就开始传导转化压力。项目立项的目标设定须清晰具体,尽量避免“缩短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填补国内空白”“提高国产某某技术的整体质量水平”等大而化之的目标。借鉴科技型企业的科研管理模式等经验,强化关键节点考核和“里程碑式”管理,推广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和定向服务。探索更符合新需求的科技创新成果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技创新全周期评价机制,构建研发过程回溯、阶段性评价和后评估机制,制定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工作指引等。三是建设概念验证中心防止科研早期市场失灵。概念验证中心是弥补科研机构研发成果与市场化之间空白的关键环节。目前,国内多个省市已开展概念验证平台、概念验证项目、概念验证资金等布局。江西可依托有基础研究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围绕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先行先试,营造概念验证生态系统。尽快出台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设立概念验证基金,明确建设主体,建设配套硬件设施,打造专业团队,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完善功能,形成专业的运营管理体系和服务机制。

  持续推进政策改革创新,尽快破除各种藩篱、桎梏,释放成果转化活力。一是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试点,解决“不敢转”的问题。尽快出台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办法,职务科技成果不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并建立专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保障高校和科研院所权益。学习先进省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安心屋”数字化场景应用的经验,打通国有资产管理云平台和网上技术市场平台的数据和业务,搭建一条全流程电子化的成果转化通道。二是推进科技成果“先用后转”试点,解决“方便转”的问题。学习先进省市经验,明确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机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采取“零门槛费+里程碑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许可费”等方式,授权中小企业先行试用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增进合作信心。三是探索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制度,破解“不想转”的问题。在现行的职称评价体系中,高校职称评审注重论文、项目、奖项等,在科技成果成功转化后,科研人员所作出的社会贡献和产生经济价值在职称评审中的认可度不高,有损积极性。建议我省尽快建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畅通人才发展通道,吸引、凝聚、稳定优秀人才在我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优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成果转化能力。一是大力扶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主导建设科技中介机构。围绕江西重点产业集群,尤其是电子信息、铜基新材料、锂电和光伏新能源、钨和稀土金属新材料、航空、炼化一体化和化工新材料这6个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有针对性地引导、培育、扶持一批服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与产业相匹配的科技中介机构。二是用好大数据技术,建设一批科技中介服务综合体。整合现有科技中介机构,链接省外资源,布局一批科技中介服务网络综合体和物理综合体,推出全过程、全链条服务功能。搭建科技中介服务人工智能大模型,提供更为全面的信息匹配服务和咨询服务,建立专业高效、机制灵活、模式多样的科技成果运营服务体系。三是做好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和引导。健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档案,推动形成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科技中介服务秩序规范。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利益共享机制,对科技成果转化护航人员给予奖励,提高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在财政补助方面,推出诸如“创新券购买科技中介服务”等方式,扶持科技中介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技术交易代理等科技资源优化增值服务。

  (作者系江西省科学院科技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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