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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

“圩日法庭”进校园

  近日,兴国县人民法院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的庭审现场,搬到兴国县南坑中学,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全校师生、乡村两级干部、部分群众共计600余人“全景式”观摩了庭审过程,“零距离”接受了法治教育。

  “现在开庭!”当日9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就此开始。庭审结束后,围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审判长肖鹏开展了法治宣讲,并真诚告诫各位同学:“要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增强警惕性,不要被骗,更不要成为诈骗分子或者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电话卡、银行卡属于与自己身份信息有高度关联的个人物品,千万不能贪图蝇头小利而出售、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以免触犯法律的红线。”

  “这场庭审,让我亲眼见证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让我更加明白,要做知法懂法的好公民,要依法办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该校初一年级学生李莉在观摩庭审后,深有感触地说。(刘春发  李奕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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