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朱晨欣)截至6月12日,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西省移交的第二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91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详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截至当日,移交我省的第二十六批信访举报件91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91件(含阶段性办结),其中:南昌市23件,已办结23件;九江市11件,已办结11件;景德镇市1件,已办结1件;萍乡市2件,已办结2件;新余市4件,已办结4件;鹰潭市2件,已办结2件;赣州市15件,已办结15件;宜春市7件,已办结7件;上饶市10件,已办结10件;吉安市6件,已办结6件;抚州市10件,已办结10件。
截至当日,移交我省的前二十六批信访举报件2474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2456件(含阶段性办结),其中:南昌市640件,已办结638件;九江市270件,已办结266件;景德镇市74件,已办结74件;萍乡市85件,已办结85件;新余市100件,已办结100件;鹰潭市72件,已办结70件;赣州市334件,已办结331件;宜春市211件,已办结211件;上饶市301件,已办结294件;吉安市208件,已办结208件;抚州市179件,已办结17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