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朱晨欣)截至6月13日,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西省移交的第二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87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详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截至当日,移交我省的第二十七批信访举报件87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87件(含阶段性办结),其中:南昌市21件,已办结21件;九江市8件,已办结8件;景德镇市2件,已办结2件;萍乡市4件,已办结4件;新余市1件,已办结1件;鹰潭市1件,已办结1件;赣州市12件,已办结12件;宜春市10件,已办结10件;上饶市11件,已办结11件;吉安市8件,已办结8件;抚州市9件,已办结9件。
截至当日,移交我省的前二十七批信访举报件2561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2543件(含阶段性办结),其中:南昌市661件,已办结659件;九江市278件,已办结274件;景德镇市76件,已办结76件;萍乡市89件,已办结89件;新余市101件,已办结101件;鹰潭市73件,已办结71件;赣州市346件,已办结343件;宜春市221件,已办结221件;上饶市312件,已办结305件;吉安市216件,已办结216件;抚州市188件,已办结18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