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如何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自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今年4月,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印发《赣州市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分工落实方案》,精心绘制“检护民生”赣州“路线图”。
开展打造“虔检护民”品牌推进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加强食药环领域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大力开展“法治护苗”专项行动……检察机关以法治之力护航民生的举措,正在赣州这片红土地上生根发芽,蓬勃发展。
聚焦民生
打出综合履职“组合拳”
70余岁的凌某某近日由于醉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导致了一起交通事故。在办案中,寻乌县检察院检察官发现农村留守老人普遍法律意识淡薄,便联合县法院将该案庭审现场搬到村里的文化广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教育效果。
变“群众往上跑”为“干警向下跑”,赣州检察干警常态化活跃在检察办案、普法释法、化解矛盾、为民服务第一线,促使矛盾化解“能进祠堂不进公堂,能到村组不到县乡”,积极探索“寻乌模式”赣州检察的深刻实践。
一直以来,赣州市检察机关聚焦群众关切,在护航民生民利上靶向发力,积极履职。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92件170人;审查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97件477人,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43件84人,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一系列数据,展示了今年以来赣州市检察机关铁腕打击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的显著成果。
为高质效回应群众诉求,赣州市检察机关帮助57名农民工共追回欠薪82.49万元,支持34名妇女起诉维权,办理涉老年人赡养费支持起诉案件3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47件;发出行政检察建议35件,化解行政争议42件。
源头治理
筑牢长效常治“防火墙”
近日,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在走访中发现部分商超存在未依法为女职工发放护理费、未定期组织安排女职工开展妇科病检查等违法违规情形。为此,该院向相关部门发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针对现象发现背后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赣州市检察机关及时制发高质量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同时,通过会签机制文件、走访座谈等方式,赣州市检察院积极强化与外单位的协作配合,切实凝聚工作合力。
目前,赣州市检察院已与市妇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通知》,围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建立5个常态化协作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妇女权益保障社会支持体系。
此外,根据市检察院“虔检护民”专项活动的要求,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工作就支持起诉工作建章立制。其中,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率先与当地法院、司法局、人社局、民政局等9家单位签订《关于加强新时代民事支持起诉衔接工作的意见》, 建立各部门参加的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赣县区、龙南市、崇义县也建立了相关机制。
围绕“检护民生”宗旨,一系列体制机制正日趋完善。赣州市检察机关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实在在地提高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廖丽萍 余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