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第40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宜春市中小学校强师惠师若干举措》,为全市教师送上专属“大礼包”,涉及教师荣誉制度、培育教育领航人才、优待保障和关爱举措,以及教师减负、学历提升等8个方面,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宜春市每年在教师节前夕,组织实施宜春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优秀教师代表选树宣传,开展“为教师亮灯”活动,适时举办教育家精神宣讲和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的职业认同感。
激励教师投身教育。宜春市激励广大教师长期从教、安于从教、乐于从教,对在全市中小学校任教满 30年以上(男性35年、女性30年)且仍在编在岗的教师,颁发“长期从教,无上光荣”荣誉证书。宜春市教师凭教师资格证享受市域内国有景区免大门票及部分私营景区旅游优惠政策。
培育教育领航人才。自今年开始,宜春市用五年时间,选拔培养一批宜春市领航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园长),系统化推进全市中小学校教师、班主任、校长(园长)三支队伍建设。推动建立市级引领、县级联动、学校支持、教师参与为一体的宜春市教育“三名”领航人选工作室,充分发挥教育“三名”领航对象在师德师风、学科教学、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优待终身班主任。鼓励优秀教师承担、投身班主任工作,对在全市中小学校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男性累计满 30年,女性累计满 25年)的教师,由宜春市教育体育局颁发“终身班主任”荣誉证书。持“终身班主任”证书的教师,可免费乘坐宜春市内公交车辆,在全市公立三甲医院就医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并在荣休前由教师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参加同级工会组织开展的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
关爱教师身心健康。严格落实教师定期体检制度,开展“教师之家”建设,搭建青年教师交友联谊平台,定期举办教师心理建设专题讲座、教师读书沙龙等,积极创设以人为本的工作环境、和谐融洽的管理环境,推动教师视野更宽、格局更大。建立重大节日慰问制度,对优秀教师、困难教师、退(离)休教师进行慰问,完善教师关心关爱机制。
深化教师减负工作。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进校园事项清单式管理和准入审批制度,清理不必要的检查评比项目。严格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切实减轻教师承担的非教育教学负担。合理安排教师工作量,学校统筹安排教师作息时间。倡导有条件的学校开设教师子女(婴幼儿)托管、托育照护点服务,切实解决教师后顾之忧。
同时,宜春市鼓励教师学历提升,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激励机制,积极引导教师参加培育计划。完善教师待遇,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保障机制。
(夏世峰 曾丽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