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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再升级 就业更安心

  本报全媒体记者 侯艺松

  近年来,平台经济发展迅速,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日益庞大,但其权益保障问题也愈发凸显。为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我省于2021年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初步形成“1+10”权益维护政策体系。

  记者10月30日获悉,为更好地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水平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报酬支付、工作休息、劳动纠纷等问题作出具体指导,更好地帮助企业合规用工。

  规范平台用工保障劳动者权益

  《通知》要求,平台企业应贯彻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积极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并广泛使用电子劳动合同。

  《通知》强调,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即工作时间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时,平台应停止派单。对于网络餐饮、网络约车、快递物流等涉及交通安全的新业态行业,平台企业应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设置强制休息规则,在当日连续累计工作4小时后,应鼓励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醒劳动者休息。网络餐饮平台对连续送单超过4小时的,休息20分钟后再派单,防止因连续作业产生事故隐患。

  《通知》规定,平台企业应制定合理的工作考核制度,不得随意克扣、拖欠劳动者报酬。劳动者在恶劣天气、夜间等情形下工作的,企业应适当给予补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企业参照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标准的合理报酬或给予劳动者额外补偿。

  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补充工伤保险范围

  《通知》要求,提升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一直以来,大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属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无法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因此,我省在南昌、赣州、吉安、抚州等地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补充工伤保险范围。

  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补充工伤保险缴纳方式由各试点地区自主确定。以南昌为例,已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属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携带平台企业资质核准佐证材料、平台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协议、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等相关材料,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南昌社保卡”APP或者“南昌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参保。

  完善维权渠道和纠纷化解机制

  相较传统的劳动关系,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存在调查取证难、事实认定难和法律政策缺位等问题,导致劳动者仲裁、诉讼维权难度大。《通知》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纳入监察、仲裁受理范围,并提出建立实体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联合调解中心,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因劳动报酬、奖惩、休息、职业伤害等方面的劳动纠纷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打造“智慧调解”服务新模式,依托人社部门、人民法院等单位在线调解平台推动调解网上办、掌上办;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举报投诉渠道,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劳动维权咨询服务点,提供免费维权咨询服务。

  《通知》还要求相关部门为平台企业及其协议用工企业提供劳务用工“法治体检”服务,指导帮助企业依法合规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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