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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起一片新天地

——瑞昌市探索集体林权村级托管模式

  桂训军 本报全媒体记者 赵 影

  初冬时节,瑞昌市范镇高泉村万亩小山竹郁郁葱葱。这片小山竹承包权归属高泉村16组、17组和19组60多户村民,此前,分散经营,管理粗放,经济效益低。今年7月,该村与村民签订集体林权托管协议,并建立集体林权村级托管平台。“今后,村民不仅有经营权转让收入,还能在家门口务工增收,我们准备走出一条‘旅游+’融合发展富民路子。”高泉村村委会副主任余锦凤说。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近年来,瑞昌市针对集体林权分散化、碎片化的特点,以建设集体林权村级托管平台为切入点,以林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为基本方向,着力解决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后山林无人管理的难题。该市采用“分散式输入、规模化整合、专业化经营、持续性变现”模式,将分散到农户的碎片化林地经营权,以小组或联户为单位进行整合,由村委会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向外承包流转,吸引社会资本与项目匹配对接,因地制宜推动林业产业变现,实现可持续转化。

  瑞昌市在探索集体林权村级托管工作中,结合各村民小组山林实际情况,制定《集体林权托管管理办法》,由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双方签订托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责任、托管时限、利益分配和流转经营方向,最大程度保障农户权益。

  目前,瑞昌市已在洪一乡长坑村、横港镇风坪村、桂林街道永积村等4个村开展集体林权村级托管试点,其他乡镇正在选择1至2个基础较好的村开展试点,已完成集体林权村级托管面积3.57万亩。

  “我们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在稳定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通过开展集体林权村级托管试点,引导和鼓励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油茶、竹、林下种养、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下经济产业,以林业产业集约化、可持续化经营,助推乡村振兴。”瑞昌市林业局党组书记丰贵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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