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全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工商联发布通知,就倡导外地员工“就地过年”明确相关要求和措施,确保在京务工人员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通知要求,要指导用人单位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在京过节期间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虽说“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但为了疫情防控大局,多数外地员工对“就地过年”倡议是理解和支持的。必须指出的是,倡导“就地过年”,除了要让外地员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外,更要解除他们在劳动关系稳定方面的后顾之忧。从这个视角上看,北京强调要依法规范春节期间的用工行为,严禁企业以疫情为借口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体现了厚植劳动关系法治土壤的治理思维,有助于让外地员工在响应“就地过年”倡导方面吃下“定心丸”。
根据我国劳动法,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方可裁员。在没有非裁员就不能自救的情形下裁员,劳动行政部门应对违法企业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如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则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显然,疫情期间违法裁员是要承担严肃法律责任的。劳动执法部门要未雨绸缪地做好指导用工和严肃执法的应对工作,及时把春节期间的劳动关系规范在法治框架内。企业也要充分认识到倡导外地员工“就地过年”的积极意义,担当社会责任,在力所能及地为外地员工营造温馨过年气氛的同时,依法依规地规范自己的用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