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 沛
警惕网红“儿童化”,是网络时代的必然之举,也是全社会的应尽职责
“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行为”“禁止诱导未成年人打赏行为,防止炫富拜金、奢靡享乐、卖惨‘审丑’等现象对未成年人形成不良导向”……近日,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聚焦解决直播、短视频平台涉未成年人问题,给那些打着“网红儿童”招牌变现牟利的行为一记当头棒喝,正是为了守护未成年人的清朗网络空间。
近年来,随着直播、短视频行业的发展,“短视频+萌娃”也迅速升温,成为新的商业增长点。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被父母推到镜头前,这些孩子中,很多还未开始认识这个世界,却已被数百万粉丝所熟知,不知不觉被裹挟进流量经济的大潮。可以说,“网红儿童”是注意力经济时代注定结出的果实,但站在他们身后的,往往是过度追逐利益的家长。如媒体报道的“3岁女童被父母喂到70斤当吃播赚钱”,就是其中一个典型例子。一些家长抵不住利益的诱惑,不惜让孩子过度参与社交网络,博眼球、赚打赏,甚至让身心俱疲的孩子“被迫营业”,透支孩子未来,更有甚者,变成“啃娃族”,为了利益与流量啃食着孩子的人生,这种行为遭到社会强烈谴责。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到1.83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4.9%。这对良好网络生态提出了更高要求。炒作“网红儿童”行为危害匪浅,必须引起警惕。一方面,“网红儿童”高流量的代价是一定程度的隐私泄露,这会给孩子带来极大的危险和隐患。除了隐私泄露可能导致的人身安全问题,网络暴力也会随时发生。另一方面,一些“网红儿童”的“恶示范”,会让孩子的价值观扭曲,形成“有钱就是王道”“出名要趁早”等错误观念,经由互联网扩散传播,可能会“带歪”更多的未成年网民。
警惕网红“儿童化”,是网络时代的必然之举,也是全社会的应尽职责。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摈弃功利短视思想,摆正价值观和育儿观,尊重孩子生长规律,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主动为孩子营造一个相对安全、清净的成长环境。互联网平台方也不能只要流量不要“三观”,要创新技术手段,补上监管漏洞,比如,“青少年模式”、防沉迷系统下的种种规制要继续发力。而对于那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儿童主播账号,该管的要管,该封的要封,以更加扎实到位的监管为未成年的健康成长扫除阴霾、涤清乱象。
人生是一段漫长的征途,孩子的人生道路应该等到他成熟后自己选择。这样的道理,孩子可能暂时还不明白,但作为成年人的大人们不能假装不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