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厚明
1961年4月至5月,刘少奇在湖南省宁乡县和长沙县进行了为期44天的调查研究,不仅察实情、解难题,更转思维、改作风。他在谈到解散食堂和退赔问题时尖锐地指出,“省里是根据县里的报告,县里是根据公社的报告,公社是根据大队的报告,大队是根据小队的报告,就是没有听一个小队社员的汇报”“从实际出发,‘实际’是什么,大家不清楚,中央不清楚,省委也不清楚,县委也不清楚,公社也不清楚,大队也不清楚!从‘实际’出发,那个‘实际’若干是假的”。一句“实际”是什么?至今仍引人深思。
“实际”不是官僚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就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做到亲知、深知、真知,而不能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漠视现实。到达湖南以后,刘少奇立下规矩:领导不陪同,不放席梦思、大沙发,吃住都在老乡家。调查组统一称刘少奇为“刘队长”。他采取走村串户、约人谈话、田头聊天、临时检查、实地观察、走访老农、慰问病人等方式调研,一家家敲开门,一家家揭开锅,亲口品尝各家口粮、各款糠粑粑和野菜汤。为了解农民们到底吃什么的问题,刘少奇没有偏听偏信,走到一个小山坡,捡起树枝,拨开路边细条状小孩粪便。他发现粪便中尽是草根、树皮、谷壳等粗纤维,一粒粮食都没有,刘少奇眉头紧锁:“农民吃饭成了问题啊!”调查过程中,刘少奇甘当群众的“小学生”,要求社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包括骂自己的话,还恭恭敬敬地向大家鞠躬。他33天吃住在生产队,走访了11个生产队,连续召开了20多个座谈会,直接交流和交谈过的农民达59人,撰写了数万字的调查笔记,为正确决策和解决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一名党员干部心中有没有“实际”,就要摈弃官僚主义,在群众面前甘当“小学生”,在问题面前能当“店小二”,在困难面前敢当“挑山工”。可以说,贴群众越近,就与实际越近,与真理越近。刘少奇虽然身为国家主席,却以身作则、躬身亲为,毫无官僚主义作风,给全党作出了表率。
“实际”不是主观主义。主观主义就是变相的唯心主义,不讲客观的调查研究,凡事先入为主、自以为是、以偏概全,以片面经验替代正确判断。针对调查中群众反映的办食堂弊大于利的问题,刘少奇说:“食堂情况,以前我们也不清楚,讲有许多优越性,可以节省劳动力,解放妇女等,下来一看,不是那么回事。”当刘少奇了解到社员的真实想法,他告诉乡亲们:“公共食堂可以办,也可以不办。办得好就办,办不好就散。不办公共食堂还是社会主义。”在刘少奇等中央领导同志深入农村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1961年5月至6月,党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对“人民公社六十条”草案进行了修改,形成《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修改后的条例取消了供给制,并规定:“在生产队办不办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这个决策受到群众的极大欢迎。
“实际”里有群众的声音,有群众的切身利益,正如刘少奇一再告诫调查组同志的,“不能够抱着成见去搞调查研究”,这要求我们务必从客观实际出发,而不是从主观愿望出发。
“实际”不是形式主义。老百姓的“小事”,便是天地间的大事,来不得半点的虚假和敷衍。刘少奇指出:“革命的目的就是要解决人民的吃穿问题,不然要我们共产党人干什么?”调查研究如果浮于表面、做做样子,或是为了完成调研而调研,不解决问题,就成了走过场、“作秀式”的形式主义。调查中,刘少奇发现宁乡县农村的房屋损毁严重,社员乱住的户达40%至60%。为此,他指示各级各单位尽快解决好农民的住房问题,并提出把自己的房子分给乡亲们住,旧居纪念馆不办了。后来联合工作队和花明楼公社很快把房子全部分配给无房的12户社员共31人居住。
追寻刘少奇湖南调查的足迹,可以发现“实际”的真正意义和价值,它是最大的政治——民心,它是共产党人最大的党性——实事求是,它是我们党的传家宝——群众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