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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达14.8亿元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殷琪惠)1月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我省近期下达2025年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14.8亿元,较上年增长18.1%,其中省级预算安排资金5亿元,较上年增长25%。

  资金主要根据各地全口径税收收入、制造业税收收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收入等情况测算分配,向税收收入增长较快、质量较高、贡献较大的设区市和县(市、区)倾斜。本次获得激励资金的有鹰潭市、上饶市、景德镇市、赣州市、南昌市、抚州市、吉安市、九江市和赣江新区,以及横峰县、寻乌县、景德镇市珠山区等52个县(市、区)。

  为激发各地发展积极性,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我省明确要求,获得激励资金的设区市要将资金统筹落实至辖区内发展速度较快、质量较高的县(市、区)或开发区等功能区,市本级不得留用,并鼓励市本级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安排相关激励资金,进一步加大激励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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