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提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5年及“十四五”时期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
2025年,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落实省委和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速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全面促进绿色转型,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美丽江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取得新的积极成效。
一年来,重点推进了五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系统治理,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实施长江大保护三年行动,巩固拓展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持续筑牢高质量发展生态根基。一是统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开展重点涉气行业绩效等级创B争A等专项行动,PM2.5平均浓度、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两项指标均居中部六省第1。深化“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治理,持续推进鄱阳湖总磷浓度控制和削减专项行动,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取得重大进展、进入可研报批阶段,扣除自然因素影响后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8.5%,鄱阳湖总磷浓度稳步下降。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省垃圾分类工作列中部区域(八省)第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超7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57.2%。二是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成功申报长江重点生态区(鄱阳湖流域)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完成营造林192.87万亩,新建成绿色矿山14座,“德兴老矿区变身绿色公园”在央视特别节目报道。深入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建设,庐山国家植物园顺利通过国家符合性认定评估,率先建立林业生物多样性公报制度。九江成功获“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清网护鸟”专项行动、赣州水土保持等经验做法在全国交流推广。三是有力有效管控生态环境风险。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规划纲要专项审计、民进中央民主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32个问题已完成20个,信访件办结率98.1%,圆满完成民进中央五年对口监督任务,实现对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民主监督全覆盖。成立全国首个部省协作环境应急省级工作站,建设省级化工园区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全领域全行业涉铊排查、伴生放射性尾矿渣风险隐患排查等专项治理。首次对省直有关部门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二)加紧全面转型,绿色低碳发展步伐坚实有力。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面转型,持续擦亮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一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明显。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稳步提高、占总发电装机容量比重达56.2%。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优化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打造储能“两充两放”场景。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全省一张网”输气网络全面建成,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至60%左右。二是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提质升级。深化落实“1269”行动计划,出台支持未来产业和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举措,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8%,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指数居全国前列,晶科能源光电转换效率连续32次打破世界纪录,新钢集团公司荣获“能效标杆先进企业”,鹰潭创设全国首个铜行业转型金融标准。清洁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铁海联运线路实现“一箱制”全覆盖,全球最大、国内首制万吨级纯电动智能海船下水,开通全省首条氢能公交示范线,建成全省首座“光储充放”一体超级充电站。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提升,高星级绿色建筑数量同比增长30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达40%,超额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公共机构人均和单位建筑面积能源利用效率均保持全国前列。三是关键环节降碳增效深入推进。深入实施节约能源法,依法推进节能工作的意识和水平全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预计全年以2.5%的能耗增速支撑了5.2%的经济增长。深入实施节能降碳十大行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和节能监察实现全覆盖,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预计下降4.7%左右,“两新”政策实施预计形成节能量105万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270余万吨。深入实施“特色锂矿石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等5项省科技重大专项“2030先锋工程”。钢渣等废弃物在高速公路建设的应用持续推广,设区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50%。
(三)加速价值转化,生态产品变现渠道持续拓宽。全省域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加快生态产品市场化步伐,大力推进生态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一是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抚州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吉安成功获批第二轮国家试点,我省成为全国7个拥有“双地区”试点的省份之一。连续4年开展省市县生态产品总值(GEP)试算,发布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导则,制定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指导意见,吉安、赣州、萍乡等地成功获“VEP+项目贷”超10亿元。全省绿色贷款余额达1.196万亿元。二是推进生态资源市场化运营。出台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健全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生态资源储蓄运营体系,推进省级生态产品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全年成交额超135亿元。成交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13单、金额超60亿元,“矿泉水采矿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组合包在赣县落地。有序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扩围,全省排污权交易累计成交390笔、成交金额5029万元。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交易全面推开,上犹县实现全国首单崩岗治理新增耕地指标交易,获水利部高度肯定。11个造林碳汇类项目进入国家平台公示,项目数量居全国前列。三是培育壮大绿色生态产业。加快推进生态农业、生态文旅、林下经济、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引育销售收入超10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9家,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8个。7个品牌入围全国区域品牌(地理标志)百强榜,“井冈山”品牌位列全国区域农业形象品牌影响力指数第5,“赣莲”品牌成功回归并发布全产业链地方标准。创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4处,江西山茶油纳入全国首批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名单,全省林业总产值突破7500亿元,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四)加快改革攻坚,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聚焦重点难点问题,谋划实施新一轮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攻坚,持续强化全面绿色转型制度保障。一是深化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出台实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若干措施,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赣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双向衔接国家试点深入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量居全国前列。优化区域制造业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构建“一园区一机构”稳定服务模式,科技型企业创新积分制场景落地应用。建立设区市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实施绿色转型标准提升行动,推进宜春锂电池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建设,参与电子电器、生物基塑料等4项碳足迹核算国家标准研制。二是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率先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更新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风险提示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生态环境监测、执法、辐射、应急等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首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管理机制,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景德镇成功入选国家水预算管理试点城市,生态环境派驻监察等12项改革经验做法获国家肯定。深入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探索形成10余项全国首创或领先的制度成果,成功召开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率先出台省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修订绿色矿山管理办法。三是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体系。出台实施全国首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专项地方性法规,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等条例立法进程。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机制有序运行,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联防共治、守护耕地安全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全年查办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566件,11件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成为全国典型,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项目110个。
(五)加力全民行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全面倡导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新风尚,培育发展赣鄱特色生态文化,持续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内生动力。一是拓展绿色共享机制。加强生态文化培育,将优秀传统生态文化融入国民教育、文化创新创造、生产生活,赣浙皖闽生态旅游协作交流深入推进。连续10年实施全流域生态补偿,实施三轮赣粤东江、两轮赣湘渌水、鄂赣及赣皖长江干支流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跨省补偿资金累计落实36.65亿元。二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能宣传周、省生态文明宣传月等系列活动,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等行动,发布公共机构、工业领域节能十大优秀案例。大力倡导绿色消费,高能效等级家电等绿色低碳商品消费达1300万件(台/辆)。成功举办2025年世界绿色发展博览会等品牌活动,公共机构碳普惠“绿宝碳汇”平台向全社会扩展,南昌上线运营以碳信用为核心的“碳普惠+”综合服务平台,“河小青”“关爱山川河流”等志愿服务深入城乡。三是深化绿色示范建设。南昌、萍乡成功入选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遴选培育第二批省级低碳零碳负碳示范工程,宜春经开区成功纳入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公共机构领域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数量居全国第1。支持打造首批6个生态名县,发布第二批200个“美丽细胞”建设优秀案例,累计建成“无废细胞”1715个,新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2个,南昌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入选首批中央财政支持的10个美丽河湖项目,靖安县入围首批国家美丽乡村先行区名单,新增3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3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深入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与德国能源署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建绿色低碳发展典范。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强生态文明领域立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研讨,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执法检查,连续31年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助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特别是把抓好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贯彻实施作为监督工作重点贯穿始终,综合运用听取报告、调研督导、座谈交流、代表视察、明察暗访等方式,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解决和绿色低碳发展长效机制健全,为高标准建设美丽江西、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省政协围绕深化“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治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扎实推进“以竹代塑”等议题开展调研协商,组织开展“履职服务为民·生态科普走基层”活动,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贡献重要智慧和力量。
各位代表!经过全省上下的不懈努力和五年来的接续奋斗,“十四五”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成果丰硕。体制机制改革实现重大突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跑全国,国家林长制督查考核连续4年优秀,率先探索自然资源组合供应,九江石化绿色低碳发展、婺源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做法得到习近平总书记肯定,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生态保护补偿、农村宅改、绿色金融、生态司法等42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生产生活方式转入绿色轨道,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保持全国优秀水平,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过半,建成相对完备的锂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链,电子信息、有色金属产业突破万亿元规模,国家级绿色园区数量位居全国第5,零碳景区、零碳工厂等场景模式不断突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生态质量指数稳居全国前列,PM2.5平均浓度连续5年保持“20+”水平,长江干流10个断面连续8年、赣江干流33个断面连续5年保持Ⅱ类水质,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连续7年优秀。森林覆盖率居全国第2,世界地质公园数量与河南省并列全国第1,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均居全国第2。
五年来的历程深刻启示我们,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建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始终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作为总遵循,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融入全省工作大局,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行;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优势加快转化为发展优势;必须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人大和政协同向发力,部门和地方齐抓共管,坚决担负起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增长模式,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以绿色发展催生新质生产力;必须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用制度刚性守护生态环境,依靠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始终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奋斗目标,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存在一定偏差。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根本扭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未能全面贯彻。有的部门和地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未能及时解决,个别问题引发突发环境事件或重大舆情。二是保护治理仍有明显短板。环境质量改善的稳定性、持续性不足,局部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鄱阳湖总磷浓度尚未达标,重金属污染耕地闭环管控体系不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仍需深化,固废违规倾倒、非法处置等问题时有发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欠账较多,森林质量整体不高,系统性、源头性治理任务艰巨。三是绿色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传统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全省传统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近七成,高耗能产业减排降碳亟待突破,中小企业主动转型意愿不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投入有限、转化不足,对全产业链绿色转型的支撑引领有待增强。生态产品经营开发规模不大,市场活跃度不高,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仍不充分。
二、“十五五”时期及2026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总体思路和工作安排
“十五五”时期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期,是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决胜期,也是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收官期。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和省政府部署,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培育壮大绿色生产力,巩固提升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优等生”地位,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迈上更高水平。
总的工作考虑是,紧扣“1”大目标,即:锚定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迈上更高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聚焦“1”条主线,即: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强化“4”个统筹,即: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统筹深化改革与实践探索有机结合,统筹碳排放双控与污染治理协调发力,统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培育齐头并进;力争形成“8”大成果,即: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环境风险全面管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更加健全,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10周年,也是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设立10周年。围绕完成“十五五”目标任务,2026年要着力取得“六个新成效”。
一是着力在长江大保护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抓实抓好长江大保护三年行动,制定出台我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十五五”实施方案。统筹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等“美丽系列”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示范标杆。以持续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进污染物协同减排和区域协同治理。强化“三水”统筹,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深化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聚焦农业面源、城乡生活污水等重点污染源头治理,持续提升鄱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推进鄱阳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一体推进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规划纲要专项审计、中办回访调研、民进中央民主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巩固提升,生态质量指数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优。
二是着力在节能降碳上取得新成效。强化碳排放双控“指挥棒”作用,建立“双碳”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统筹推进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加强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推进省级碳排放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实施省市碳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实施促进新能源高水平消纳和高质量发展行动,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扎实推进零碳园区、零碳工厂、产品碳足迹、国家碳排放标准化等试点建设,有序发展绿电直连、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行动,完善绿色低碳基础设施体系,加快交通运输与新能源融合发展,一体推进建筑节能专项体检和绿色化改造。
三是着力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上取得新成效。深化实施“1269”行动计划和“千项技改、万企升级”行动,组织实施新一轮数转行动计划,培育3个以上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在硅基半导体、有色金属等领域争创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持续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力争新增省级绿色工厂200家左右,绿色工厂产值占比提高2%。持续壮大专精特新企业,力争创新型中小企业总数突破8000家,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加快优化氢能产业布局,加快打造“赣鄱氢走廊”。持续深化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废有色金属、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
四是着力在全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上取得新成效。支持抚州、吉安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因地制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管理制度,升级打造区域性生态产品综合交易平台。健全生态产品评价体系,协同推进GEP核算政府端应用和VEP核算市场端应用双向发力。培育壮大特色生态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强“赣字号”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和保护。加快推进森林经营、毛竹林经营、油茶林经营、湿地等碳汇方法学开发,探索拓宽碳汇市场化交易路径。加大金融支持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力度,丰富融资模式、降低融资成本。
五是着力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取得新成效。抓好生态环境法典的贯彻实施,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地方性法规制修订,深化生态保护执法和司法改革,提升生态文明法治质效。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融合,完善生态环境标准、监测、评价和考核制度。纵深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派驻监察工作,建立排污许可与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资源共享机制。全面评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探索建立集体林业大县利益补偿机制,加紧清理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持续深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改革。深度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
六是着力在生态文化建设上取得新成效。深入挖掘赣鄱特色生态文化,完善生态文化载体,丰富生态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出更多体现赣鄱特色的生态文化精品,高质量推进长征、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江西段建设。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大力培育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探索碳普惠等量化激励机制。完善绿色产品推广机制,加强绿色投资和贸易合作。组织开展第二届生态文明先进表彰激励,持续践行生态环保志愿服务,凝聚全社会共建合力。
各位代表!站在“十五五”开局新起点,持续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接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是我们必须扛牢的时代使命和历史担当。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绿水青山优势,厚植金山银山潜力,努力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征程上彰显江西新担当、展现江西新作为,奋力谱写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