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广告乱象,不能再为所欲为了。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为期半年的广告乱象清理整治,通过聚焦绝对化用语、虚假引证、提示信息不显著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出一套标本兼治的监管组合拳。可以说,这既是回应民生关切、提振消费信心的必要之举,也是规范市场竞争、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对重塑广告诚信、构建清朗市场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上,广告提示性用语忽大忽小不是理念创新,而是不折不扣的行业乱象,比如“小字埋雷”“信息隐身”“虚假宣传”,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尤其在金融、医疗、食品、教育培训等民生领域,误导性广告更可能带来财产损失与健康风险。这些乱象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消费、扭曲竞争,既让消费者频频“踩坑”,也让诚信经营企业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侵蚀市场公平与商业诚信根基。
应该看到,部分企业之所以沉迷于在广告内容设计上玩心眼、耍花样,说到底还是为了收割客户、逃避责任,实现获利最大化。但广告的生命力在于真实与诚信,而非话术与套路。《通知》明确要求广告主对内容真实性自证负责,规范提示性用语标注标准,严禁以字体、颜色、排版等手段弱化关键信息,倒逼企业从“博眼球”转向“守底线”,从拼话术转向拼品质。这一导向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为广告创作划定清晰合规边界,更帮助企业摆脱“营销焦虑”,将资源投向产品研发与服务提升,推动广告行业从流量驱动转向追求价值,让优质产品与合规宣传同频共振。
《通知》压实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全链条责任,聚焦重点媒介、重点领域强化日常巡查与执法检查,推动提示性用语监管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通过明确执法标准、统一裁量尺度、强化协同监管,把整治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把临时约束变为长期规则,实现“查处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的目标,让广告监管有力度、有精度、有温度。
广告是市场的“窗口”、品牌的“名片”,更是社会诚信的“晴雨表”。当虚假宣传、误导营销得到遏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成为主流,行业才能摆脱无序内卷,走向创新发展、良性循环。(潘 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