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江西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