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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探索不动产“带封过户”,让查封房“活”起来

  近日,赣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不动产“带封过户”工作方案,在前期成功办理2宗“带封过户”案例的基础上,以制度化改革为被查封不动产的处置工作开辟全新路径。这一创新举措由自然资源、法院、司法、住建、税务等部门联合推出,标志着赣州在破解查封资产处置难题上迈出了从个案探索到制度供给的关键一步。

  长期以来,被查封不动产的处置主要依赖司法拍卖,需经历财产调查、评估、公告、一拍、二拍、变卖等多轮程序,周期长、流拍风险高、成交折损大、执行效率低,给当事人带来沉重的时间和资金负担。传统模式下,查封房产必须先解封才能过户,耗时长、环节多、风险大。

  近年来,赣州市不动产登记窗口和法院执行部门陆续有群众前来咨询,反映被查封房产能否自主交易、如何缩短处置周期等现实问题,这类诉求一直存在,也推动着相关部门寻找破题之策。

  赣州市的破题思路,是把处置不动产的“钥匙”交到当事人手上。经查封法院审查同意后,被执行人可自主寻找买家、自行协商价格,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法院出具同意处置的生效文书,即可在查封状态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直接办理转移登记。

  此次出台的工作方案并非简单“开绿灯”,而是精准“建轨道”,让“带封过户”的流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方案界定了适用政策的被查封房产、被执行人、买受人等条件,明确了“带封过户”“带封带押过户”的定义,规范了从申请到不动产交付的全流程,强化了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举措,为查封房产处置全链条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具体操作层面,赣州市创新机制,引入三重保障,有效防控潜在风险,确保交易安全顺畅。在协商调解环节,引入公证监督,确保各方真实意愿,从源头防范纠纷隐患,让交易更有公信力。支付房款环节,购房款全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全程留痕、闭环监管,消除买卖双方“先付款”或“先过户”的信任顾虑。过户登记环节,凭法院文书在查封状态下直接办理转移登记,无须先行解封,实现“当场办、快速转”,交易效率大幅提升。

  这一新模式并非纸上谈兵。此前,赣州市已成功办理2宗“带封过户”业务,为制度设计提供了扎实的实践基础。今年7月,赣州经开区办结全省首宗不动产“带封过户”业务,相关部门主动靠前服务、密切配合,当天即完成过户登记全流程,实现交资料即交证。8月26日,于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该县人民法院顺利办结全县首宗不动产“带封过户”业务,实现房产维持查封状态下同步完成转移登记、案款划转和权证核发。这2宗案例充分验证了这一模式的可行性与优越性——处置周期从原来的数月缩短至最快一天,交易价格由市场自主形成而非拍卖折价,资金全程监管保障各方利益。

  “原以为被查封的房子要等上大半年甚至更久才能卖掉,没想到现在不仅能在查封状态下直接买卖,而且从申请到过户,只用了一周时间全办妥了,真省心。”赣州经开区当事人陈女士感慨道。

  “查封状态下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成功实践,是赣州主动对标先进,深入开展‘如我+’行动、推动服务提质增效的具体成果,打通了涉执资产处置的制度堵点,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改革带来的获得感。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改革路径,为全省乃至全国不动产处置改革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谢彦晗 杨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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