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会昌县全面深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有章行事、有效合力、有力保障”五有机制,全面推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为切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会昌县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实施意见》及实施办法(试行),由县委主要领导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实现“有人管事”;在县委审计办组建了秘书股、整改股、内审股3个办事机构,强化了县委审计办综合协调、整改监督、督促指导作用,实现“有人办事”;建立了请示报告等规章制度,完善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机制,实现“有章行事”;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有效合力”,高位推进两办督查、纪检监察、巡察监察、组织人事、人大政协、财政等各类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有关部门对审计机关提请协助的审计整改事项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审计局反馈处理结果,形成“有效合力”;强化结果运用,形成“有力保障”。会昌县明确被审计单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跟单位责任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挂钩,将整改完成情况作为责任干部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的重要参考,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罗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