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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李志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奋进新征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因自然而生,与自然具有共生关系,两者命运休戚与共。自人类社会产生,自然就不再是纯粹的自然,而是与人类社会交织在一起的有机存在,人类也正是在与自然的实践互动中不断发展进步的。水、森林、土地等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文明兴衰演替。

  唯物史观认为,自然物构成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人类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其行为活动必然受自然规律的限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大小,往往取决于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包括资源承载力和环境自净能力。人对自然的利用必须在其承载能力范围内。正如恩格斯所提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会对我们进行报复。”纵观世界现代化史,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一个通病。我们之前也走过不少弯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决遏制住了生态环境破坏的势头,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并融入了我们的制度、政策和文化之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本质要求之一,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现代化的认识达到新高度,为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提供了新的选择。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绿水青山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不是要把它破坏了,而是要把它保护得更好”。人和自然都是生产力的构成要素。人类通过实践利用自然界为自身服务,将绿水青山这一自然财富转化为社会财富、经济财富,推动人类文明的演进和现代化的进程;若无视甚至违背自然规律,现代化的进程就会受挫,并付出沉重的代价。由生态、经济、社会三个子系统组成的良性循环的生态经济复合系统,表现为人与自然关系的矛盾统一。实践充分证明,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本身蕴含着无穷的经济价值,要同时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两篇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就是要推进“绿水青山”型资源环境要素向“金山银山”型资产转化,实现产业链和生态链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在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中享受极大丰富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还要发展当代人与子孙后代的共同福祉,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环境效益,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为此,我们要从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中找到统一之法,在对立中找到转化之机,实现“发展度、协调度、持续度”有效结合的最优化。

  ●全面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高质量推进美丽中国和现代化建设

  坚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种全新的现代化。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全面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高质量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坚持底线思维,把握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优化拓展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因地制宜实施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生产。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调整优化,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利用,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转型,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做好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全面带动一二三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推进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增长。

  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既是对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传承,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既靠自觉,也靠法治。民法典明确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每个公民都应从自我做起,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统筹推进绿色校园、绿色社区、文明城市和文明乡村建设,以绿色消费牵引绿色生产,把生态文化建设与人居环境建设结合起来,让低碳消费、绿色环保等成为现代文明生活的主色调。

  完善绿色系统管理体制。建立与生态系统完整性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形成对生态系统全要素、全过程和全方位的一体化管理,维护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以及生态系统健康;深入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全面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赔偿等制度。以全链条绿色制度,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建立绿色财富分配机制。推动生态要素更加有效地参与财富的分配,不断完善多元化、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供给与需要的有效衔接机制,实现区域发展的公平。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增值”“富民”“赋能”。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以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福利,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作者系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二级研究员,江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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