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南县结合实际,聚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社会效应,积极运用“加减乘除”组合拳,在进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开展“扫楼清街”行动、类金融机构监管以及维护金融秩序健康有序发展方面成效显著,营造了良好的金融营商环境,有效助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并获评全省“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市、区)”称号。
拓宽宣传“加”力度
全南县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深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在打击非法集资及相关犯罪、维护金融安全、治理金融乱象、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全社会共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良好氛围。
线下宣传拓广度。积极开展深入社区、深入校园、深入企业、深入农村、深入家庭活动,配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6·15”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等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扩大宣传范围。
线上宣传有深度。利用江西省防范非法集资短视频大赛和奥运冠军防非公益宣传片,通过金融机构网点轮播、公众号转发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取得良好成效。
强化监管“减”风险
全南县形成“约谈高管+走访督导+风险评估+现场检查”的监管措施工具库,适时选择与类金融机构业务规模和风险状况相适应的监管措施,推动辖区类金融机构合法经营,降低非法集资风险。同时,建立风险日常排查机制,每月至少一次对全县各类行业企业、机构含有“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资本管理”“财富管理”等字样的类金融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约谈高管增认识。谈话了解、掌握被约谈机构业务开展情况,通报其主要问题,提高其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认识。近两年,约谈辖区3家机构。
走访督导强指导。以走访督导形式,了解类金融机构日常开展业务情况,核实非现场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去年走访辖区类金融机构20余次,发现问题6项,下发整改意见书4份,有效指导了辖区类金融机构合法合规开展业务,降低风险隐患。
风险评估找差距。按照类金融机构自评估先行、监管评估跟进的工作原则,对类金融机构日常经营和管理进行评估,准确掌握类金融机构的运行风险,有效实施风险为本的防范非法集资监管,切实提升类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执法检查重实效。加大对高风险机构、业务和典型问题的执法检查力度,查深查实类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并按要求落实整改,提升检查质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联合协作“乘”效应
全南县主动出击,加强协作,强化协同配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和“扫楼清街”行动,排查处置“套路贷”、非法中介撮合放贷、非法集资等风险线索。
联合制定《全南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制度联动、加强信息共享,逐步形成全县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按照《关于协同公安机关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打击整治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地方金融风险。
落实有奖举报,畅通举报电话等举报方式,宣传好“赣州市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线上举报平台”和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共同维护群众财产安全,提高群众参与度。
监测可疑“除”隐患
全南县以打击非法集资为“原点”,立足资金监测“中心线”,深化非法集资犯罪源头治理,聚焦金融放贷领域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全面排查收集和处置线索。加强科技赋能,依托“赣金鹰眼”监测预警平台,及时处置、反馈上级交办的非法集资线索,对交办的风险线索,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反馈,做到防早防小、打早打小。压实金融机构非法集资资金异动监测预警责任,及时研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识别。定期登录“赣金鹰眼”监测预警平台,对平台提示和群众举报的风险线索组织开展核查,并及时反馈核查情况,同时,充分发挥县综治网格管理平台作用,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县综治工作考核,根据各网格员上传至综治信息平台信息进行核查。
落实好《全南县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对无须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和促进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对没有明确主管、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由县处非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综合利用市场监管手段,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全南县以稳妥有序化解风险、维护政治经济社会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为重心,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稳妥处置,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常态化开展防非处非专项工作,实现对非法集资违法金融活动全过程的防控和打击,营造了安全稳定的良好金融生态环境。(黄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