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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打造环保用电监控平台,全市151家重点涉气企业1535个产污、治污设施接入该平台并联网运行——

“数字+”让环境监管更高效

  本报全媒体记者 朱晨欣

  生态环境执法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武器。针对执法人员少、执法不精准、手段落后、效率低等痛点难点,2022年,抚州市打造了环保用电监控平台,探索“数字+”“非现场”监管新模式,进一步优化环境监管执法方式,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为企业安上“电子眼”

  “自从有了环保用电监控平台,企业治理设备运行一旦出现用电异常,15分钟内我们就能收到平台上推送的报警信息,精准锁定故障发生的位置,及时进行检修处理。”近日,江西洋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负责人刘希贵,向记者介绍了环保用电监控平台的好处。

  在该公司的生产车间,刘希贵指着安装在引风机的用电终端设备告诉记者:“这就是‘电子眼’,安装在产生废气的生产工艺装置上,能及时将数据传送至平台。”他表示,这种介入式的服务督促不仅减少了对巡检人员的需求,还能有效避免治污设施因故障停运而导致的环境违法问题,提升了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应急科负责人卢继亮介绍,企业工作人员可随时随地登录平台,查看所有产污、治污设施设备用电量,在平台上完成交办、跟踪、处置等多个事项。截至目前,该平台已接入全市151家重点涉气企业1535个产污、治污设施并联网运行,实现市县全覆盖。

  实现全天候在线监管

  “打开手机APP,就能了解掌握企业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如果企业出现用电异常,超过1小时未处理,平台就会向执法人员推送报警信息,以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卢继亮向记者展示环保用电监控平台的操作界面,污染企业分布、设施异常情况、用电阈值等数据一目了然。

  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魏如斌说,过去,支队要负责巡查监管几十家企业,人手十分紧缺。现在,执法人员在线上巡查,就能对企业产污设施和治污设施用电情况进行远程24小时实时监控,实现对涉气企业“非现场”监管,有效弥补了环境监管执法人员的不足,减少了对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做到了执法检查“无事不扰”。

  目前,全市执法人员利用该平台开展“非现场”监管1.8万余次。平台建设至今,共提供涉嫌不正常运行设施线索200余条,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案件5起。执法效能的提升,也进一步推动了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和依法治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抚州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由2021年的94%提升到2023年的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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